文/興銀
近段時間,巴士座位安全帶的話題持續引發熱議,事源一項新規例即將生效:1月25日(星期日)起,包括巴士在內的所有公共交通工具和商用車的座位,如已安裝安全帶,乘客均須佩戴安全帶,違例者最高可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
眾所周知,巴士座位上配備的安全帶,可以在發生意外時為乘客提供關鍵保護。研究顯示,司機和座位乘客佩戴安全帶後,在迎頭相撞意外中死亡和重傷的機會分別可減少約四成和七成。即是說,巴士安全帶本身是為乘客安全着想的,為何還會引起熱議呢?
原來是巴士安全帶新規實施,變相可能出現「區別對待」,坐巴士座位需要扣安全帶,在巴士上站立(俗稱企位)則不需要扣安全帶。有乘客可能只乘搭一兩站,為避免扣上沒多久又要解開安全帶的麻煩而選擇企位;也有乘客覺得5000元的罰款額太高,為避免不小心誤墮法網而選擇企位。雖然企位乘客不會構成違法被罰款,但變相出現企位乘客的安全如何保障的新問題。
事實上,「企位」乘客在行車時面臨的風險,可能比座位乘客更高。一旦巴士急剎或發生碰撞,站立的乘客更容易失去平衡而摔倒受傷。有市民提到,巴士座位乘客要扣安全帶的話,企位也要有類似的規定,以確保站立乘客的乘車安全。
這點出了新例存在的潛在矛盾,巴士企位能否安裝安全帶的問題。九巴早前就回應指,巴士企位安裝安全帶不可行。法例要求「有安全帶就必須扣上」,但對於沒有安全帶可扣的企位乘客,卻缺乏明確的安全指引或強制措施,變相出現巴士座位乘客有保護、企位乘客安全較難保障的問題。
事實上,巴士安全帶新規的目的是提升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識,並非是讓市民為避免被罰款而選擇企位。針對有市民認為5000元處罰「略高」,警方亦表示,法例生效初期將以宣傳教育為主,並持續透過各類媒體推廣安全信息。也就是說,此項新規的目的並不是為了罰款,是為了培養市民自覺佩戴安全帶,提升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識。
熱議的背後,亦存在巴士安全帶新規面臨的執法難題。去年10月,警方派員「放蛇」搭小巴,發現31名乘客沒有繫上安全帶,遂向他們發出傳票。而巴士和小巴有較大不同,一方面,香港很多專營巴士都是雙層,由於乘客較多,很難及時發現有無佩戴安全帶;另一方面,如遇警方「放蛇」執法,沒扣安全帶的乘客立即起身表示要下車,亦會給執法工作帶來困擾。另外,假如有乘客因為種種原因忘記佩戴安全帶,如何做到人性化執法,也是一種考驗。
無論如何,巴士安全帶新規的目的是為確保市民的安全,畢竟誰都不想出現嚴重的交通意外。為落實好這個新規,專營巴士亦都要配備安全帶。不過,截至1月8日,本港約有3500輛巴士配備有安全帶,佔全港巴士約六成,另有約四成的巴士尚未全部安裝安全帶,這些巴士車輛是否要在新規實施時全部安裝安全帶?乘客在遇到座位安全帶損壞時,是否要通知車長?如何通知車長?這些問題,都需要有清晰的指引,便於落實和執行。
此外,為確保巴士車長能專心駕駛車輛,新規亦有專門要求:1月25日起,任何司機駕駛時不可在前方放置多於兩部流動電訊裝置,裝置不能阻礙司機目視道路及交通情況等,違例者最高可處罰款2000元。這項新規的目的是培養司機專注駕駛的文化,從根本上提升道路安全。
巴士安全帶新規,是為了確保乘客的出行安全,政府在加強宣傳教育的同時,也要注意乘客為避免被罰款而選擇企位,變相增加安全隱患的問題,令所有乘客都能做到安心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