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在大埔宏福苑火災發生後迅速支援,最近提出長遠安置規劃方案。有宏福苑居民昨日(15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認為,對長者而言,原址重建需時太長,不切實際。他希望政府顧及每個家庭的背景及經濟能力,讓大家有機會選擇最合適自己的方案。他傾向將部分業權折現成一定金額的長者年金和換取小型公屋單位,「不需要大單位,只要有穩定收入及居所,就能安享晚年。」
現年72歲的李先生與太太一起住在宏福苑多年,原本夫婦倆住在宏盛閣8樓、面積約450呎的一個單位,兩房兩廳格局,更享有開揚海景,甚至能從睡房床上欣賞到日出。加上屋苑附近生活配套齊全,他們多年來安居樂業,但一場大火令美好生活化為烏有。
「不需大單位,只要穩定收入及居所」
被問到是否想特區政府在原址重建屋苑?李先生表示,自己已經72歲,太太也已66歲,聽說原址重建要等十年,到時他已經82歲了。還有,誰能預料到十年後的環境變化﹖即使等到十年有機會住返相同海景樓,對長者來說,難免不切實際。「不如政府為我們提供一定長者年金和小型公屋單位。不需要大單位,只要有穩定收入及居所,就能安享晚年。」
李先生表示,期望政府最終方案不要「一刀切」,應提供購買業權、居屋換樓、安老年金,甚至公屋安置等靈活選項,顧及每個家庭有各自不同的背景及經濟能力,讓不同需要的居民都有機會選擇最適合自己的方案,才是務實之道。
談到由政府購買業權後再提供居屋單位讓居民選購等方案,李先生認為值得探討。他指自己不奢望有關方面能讓他買回原本擁有海景的兩房單位,但也希望落差不要太大,起碼不用「樓望樓」,面積亦要有舊居的八成,附近生活配套健全,是長者容易適應的地區。「最關鍵是不用湊錢補差價,因為年紀大,銀行是不會批出按揭的,自己也沒有能力再供樓了。」
談到收購業權訂價方面,李先生期望特區政府要引入精細的評估機制,確保訂價準則涵蓋層數、座向、景觀等,以確保公道。
盼獲分配新近收回大埔公屋
李先生提到,自己在火災發生後接受政府的臨時安置,當時只有屯門區的屋邨可供選擇,但發現有其他居民之後有機會獲安置到牛頭角、香港仔等住所。
因此,他期望長遠安置方案要訂立確保公平的準則,不能讓愈遲接受方案的居民出現有差別的待遇,要一視同仁,並盼望能考慮將房屋署新近收回的大埔區內公屋單位分配予宏福苑居民。
(來源:香港文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