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宏福苑善後|發展局下半年交建築物條例修訂草案 革新施工規管

【點新聞報道】第八屆立法會今日(14日)上午11時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廳舉行首次會議,政府動議有關大埔宏福苑火災後支援及重建工作的議案。發展局局長甯漢豪提及兩大改革工作,包括革新對樓宇維修工程的施工規管,及增加對法團和業主的支援,幫助他們進行樓宇維修。

甯漢豪表示,首先,會革新對樓宇維修工程的施工規管。發展局在去年年初提出《建築物條例》的修例建議,當中建議加強註冊建築專業人士和註冊承建商的規管,如提高違規的最高刑罰,強化註冊和紀律處分制度等等。因應大埔宏福苑火災,政府會擴大修例範圍,改革大型樓宇維修工程的制度。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發言。(點新聞記者麥鈞傑攝)

甯漢豪指,政府計劃本年下半年將修例草案提交給立法會審議。新修訂涉及五個方向,包括:第一,大型樓宇維修工程由目前大多數稱之為二級小型工程,升格為一級小型工程,需要聘用項目承建商的同時,必須聘請第三方專業人士,提交施工方案;第二;賦權屋宇署就大廈維修方法和程序訂明要求,清晰地表達法例所說的「採取適當的預防措施」;第三;會將署方不時透過作業備考和其他行政方式頒布的標準訂為法定要求,便利檢控和提高罰則;第四,會改革註冊檢驗人員和小型工程承建商的註冊與紀律處分制度,確保專業質素和操守;以及第五,屋宇署會以風險為本的原則加強抽查和執法。

甯漢豪指,另一方面,政府會增加對法團和業主的支援,幫助他們進行樓宇維修。她重申,市區重建局除了促進舊區重建的工作之外,還有推動樓宇維傷的法定角色。政府會加強相關職責,革新市建局「招標妥」服務,減低顧問、承建商和個別業主之間作出非法串聯的機會。建議會有三個部分,當中包括制定更加嚴謹的預審名單,引入除名安排;協助業主進行招標和評標工作;以及要求申領政府維修資助的樓宇在展開工程後,顧問和承建商在重要工程節點需要向市建局提交報告,再由局方給予居民獨立意見。

(點新聞記者王俊傑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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