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8新例周日實施 孫玉菡:僱主不跟從須付更大代價

【點新聞報道】《僱傭條例》的「連續性合約」「418」制度,將於星期日(18日)起改為「468」制度。新規定列明若僱員連續4星期受僱於同一僱主,並每星期最少工作17小時,或在4星期間工作不少於68小時,即可享有法定僱傭福利。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今日(13日)出席一個活動後會見傳媒時表示,現行規例以每星期工時為基礎,導致有僱員首3星期長時間工作,但第4星期「斷纜」,無法享受僱傭條例下的僱員福利,新法例最主要解決相關規避問題,增強員工保障,形容比「418」有很大進步。若僱主不打算以「長工」形式聘請員工,則要作額外付出,需要花更多成本聘請更多員工,意味着僱主選擇不跟從新規定的要求,須付出更大代價。

孫玉菡表示,如果對於工時或待遇出現爭議,可以尋求勞工處協助。他認為僱主對僱員好,對僱主的業務都有幫助。如果當局發現有僱主違反條例規定,一定會追究。

另外,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本月20日生效,孫玉菡預期,條例生效後,舉報的數字會有所上升,當局過去幾個月已做足準備,包括提供培訓和資訊。而為配合個案上升所需要的支援配套,當局已經增加90個留宿中心的宿位,人手亦會有相應配合,有信心可以應付條例生效後的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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