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搗元朗村屋製毒工場 揭16歲「毒師」受僱製毒販毒「一腳踼」

元朗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第一隊案件主管聶鎮緯督察。(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鄺福強攝)

【點新聞報道】警方經情報分析及調查,昨日(1月6日)在元朗福順街一個村屋單位,破獲一個可卡因製毒工場,共檢獲重約1.4公斤可卡因類毒品,總市值大約134萬港元,分別拘捕一名16歲本地男童及一名18歲本地男子。其中男童報稱學生,因「搵快錢」受販毒集團利誘招攬,負責製毒、包裝及運送毒品,供應本地毒品拆家,兩名被捕人中有人有黑社會背景,其中16歲男童將被暫控「販運危險藥物」和「製造危險藥物」罪,18歲青年將被暫控「串謀製造危險藥物」罪,案件明日(8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在村屋製毒工場檢獲製毒和包裝工具。(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鄺福強攝)

元朗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第一隊案件主管聶鎮緯督察表示,探員在涉案村屋附近埋伏。當晚約8時40分,發現一名男童手持環保袋從村屋走出,立即上前截查,發現袋內有約重210克霹靂可卡因。隨後,探員將男童押送返該村屋搜查,再檢獲約重627克的可卡因粉末及約重566克霹靂可卡因,並發現大量製毒工具,包括原材料、煤氣爐、各種容器、電子磅、熱熔封邊機,以及大量可再封的透明膠袋。

警方相信該製毒中心及毒品儲存倉運作約兩個月,該單位租客為一名18歲本地男子,相信他提供單位給男童製毒及販毒,18歲青年事後企圖潛逃離境。今日(8日)早上,在西九龍高鐵站離境大堂被警方拘捕。

警方重申,販毒是非常嚴重罪行,根據上訴法庭過往按毒品的類別同份量訂定的「量刑指引」,販運1.4公斤可卡因可被考慮判處16年或以上的監禁,法庭同時亦會就案件的情節同性質考慮額外加刑。而幕後操控青少年的毒販「罪加一等」。他們通過僱用、利用、勸說、慫恿或威逼未成年人運毒,對社會造成更大威脅。故此,警方必定會對這類罪犯向法庭申請加重刑罰。

涉案可卡因毒品。(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鄺福強攝)

警方呼籲市民,尤其是年輕人,切勿貪圖一時小利或以「搵快錢」心態心存僥倖,被利用作販毒工具,隨時斷送大好前途,希望家長能多加關注子女的行為及交友狀況,確保他們遠離毒品犯罪的危害。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500萬元,以及終身監禁。

(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蕭景源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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