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民航意外調查機構今日(7日)就2025年12月9日一架BGD Base 3滑翔傘在石澳打爛埕頂山飛行時失控墜落斜坡,造成飛行員死亡的意外,發表調查初步報告。
報告顯示,事發當日,㇐名滑翔傘飛行員獨自前往位於石澳郊野公園的滑翔傘活動區起飛場。約下午2時08分,行山人士目睹該飛行員正在準備滑翔傘活動,並整理滑翔傘的傘繩。當時滑翔傘雖受風力影響部分充氣,但仍置於地面。飛行員未佩戴頭盔,亦未扣上座袋。約40秒後,㇐陣突如其來的強陣風令滑翔傘完全充氣,連同事主㇐併掀離地面。其左手握着右側操縱繩,右手則抓緊左側操縱繩,身軀面向滑翔傘後方。升空約10秒後,左側操縱繩從其手中脫落,滑翔傘隨即開始摺疊起來。數秒後,事主連同滑翔傘墜落山坡。行山人士隨即報警。
約下午3時19分,政府飛行服務隊直升機將事主送往東區尤德夫人那打素醫院急救。同日下午3時47分,事主經搶救後證實不治。
民航意外調查機構(AAIA)收到有關事件的消息後,已聯絡警方跟進具體情況,並對相關資料進行核實。調查機構根據《香港民航(事故調查)規例》(第448B章),將事故歸類為意外並且展開調查,以確定意外發生的情況及因由。
迄今為止,民航意外調查機構已完成了對飛行員的滑翔傘、設備和配件的檢查;從飛行員的高度錶下載了飛行數據;收集了目擊者關於飛行員在地面整理滑翔傘及飛行的錄影片段;和獲取滑翔傘使用手冊。
當調查早期取證階段完成後,民航意外調查機構將分析收集到的目擊者錄影片段及飛行數據;收集和分析與飛行有關的氣象資料;和審閱飛行員的屍體剖驗報告。調查小組將深入分析所收集的錄影片段、數據及各項資料,從而確立是次意外的經過、成因及相關因素,並有助辨識需作進㇐步調查的範疇及方向。
按照民航處的滑翔傘活動的一般安全指引,飛行員在傘翼充氣前應對設備進行檢查,包括但不限於戴好頭盔、繫緊座袋腿帶、以正確方向連接傘翼、裝妥加速裝置、確保傘繩沒有互相打結、確保後備傘安裝妥當,以及確保滑翔傘與座袋的所有連接點均已正確並穩妥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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