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宏福苑善後|華懋合安接管法團職能 麥美娟:不影響業主最終決定權

【點新聞報道】政府早前向土地審裁處提交申請,要求解散大埔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管理委員會,並委任華懋集團旗下合安管理有限公司為管理人,協助受影響業主跟進火災後續事宜。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民青局常任秘書長林雪麗、民青局副局長梁宏正及民政事務總署署長杜潔麗今日(6日)下午就大埔宏福苑管理事宜會見傳媒。

麥美娟表示,政府提交申請時,已了解到宏福苑相關問題超出一般法團所能處理。在今日的聆訊中,土地審裁處法官林美施透露,法庭收到現屆法團委員的聯署信,表示不會出席法庭聆訊,亦不反對解散法團。林官認為,災後重整工作刻不容緩及複雜,宜透過第三方及中立的機構處理,因此頒令華懋旗下公司「合安」無限期作管理人。麥美娟對此裁決表示歡迎,並強調合安有能力處理當前情況。

麥美娟就大埔宏福苑管理事宜見記者。(點新聞記者劉鴻霖攝)

麥美娟強調,管理人僅暫代原管委會職能,代表法團處理屋苑管理事務,法團作為依法成立的法人仍然存在,相關的申請不會影響宏福苑業主對重要屋苑管理事務的最終決定權。合安會確保和業主有充分溝通,聘請專業人士協助查明賬目,並設溝通渠道、辦簡介會介紹職能,會確保公開透明。合安履行職責會按條例要求,和業主保持緊密溝通。

麥美娟指出,所有重大決定都會嚴格按照《建築物管理條例》的規定,透過召開業主大會,由業主決定和確保業主的權利得到充分的尊重。管理人僅暫代原管委會職能,在完成必要的委任程序後,合安將履行在《建築物管理條例》下的管委會職能,展開一系列關鍵工作,包括首先立即與前管理公司進行交接、接收由對方持有的各項與法團相關的文件(包括由法團簽訂的合約,例如大維修和屋苑其他服務相關的合約)。在採取下一步行動前,合安會確保與業主有充分的溝通。

麥美娟又指,合安亦會聘用專業人士協助查明法團的賬目情況。同時,為了確保資訊流通,合安會設立溝通渠道,當中包括會開始籌備舉辦簡介會、收集業主和居民的意見,去了解他們就大廈管理方面的需要和訴求,確保他們對現況能夠有充分的掌握。未來,所有涉及大廈管理的重大建議和決策,都會透過適切方式諮詢居民意見,確保在過程中公開透明。

麥美娟重申,管理人在這次委任中,不會收取宏福苑業主任何費用;慈善基金會捐1000萬會支付管理人日常運作,不會增加業主負擔。民政事務總署會成立專班,聯同合安密切跟進各項工作。根據法庭的命令,合安需要每月向政府提交報告,民政總署亦會確保合安依據建管條例行事。

(點新聞記者劉鴻霖、劉書晨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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