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黎岩
大埔宏福苑火災善後,在政府全力以赴主導及社會各界全力支持下,受影響的4600多名居民得到了妥善安置,在寒風冽冽的冬日,更感受到了來自從中央到內地,從商界到社會,乃至普羅市民的暖暖愛意。已開啟行政立法緊密配合的良政善治新局的立法會大會,將很快聚焦討論大埔宏福苑火災及善後事宜。當前最緊迫的問題就是惹火焚身的宏福苑何去何從,不論受影響的主觀意願及社會各界的共識如何,都應按照既有法律及市場規則行事。所以,各界考慮的可行方案,諸如擇地重建或拆除重建,當局應積極考慮推動設立重建基金會,聚合社會力量,加快重建宏福苑。
宏福苑火災援助基金至今累計逾已超過41億元,惟安置方案仍然未定,要視乎受影響苦主的意願,及大埔墟當區的長遠規劃發展中的土地規劃兩大因素。其中,不論是異地重建,還是原址拆除重建,都需要龐大的資金,再加上宏福苑本身業權中約兩成六已補地價的自由市場業權房屋及七成四未補地價的居屋業權,以及受影響市民中的不同年齡結構可能對居住環境的不同要求等等,箇中情況可謂眾口難調十分複雜。雖然早前已有約200業主聯名上書,要求原址拆除重建,亦有政黨公開呼籲原址拆除重建。但這始終是涉及超過6000名受影響市民的至關重要的切身利益的重大選項,相信中老年市民傾向於選擇原址或原區安置,但較為年輕的市民,則未必會固執己見,更傾向於異地置業。正正因為箇中涉及的業權及業主意願的不同,要在短期內取得普遍共識具有相當大的難度。
事實上,當局在火災後的應變處置力度,確實可圈可點,可謂是全力以赴安撫撫恤受影響市民。政府早前向業主提供為期兩年、每年15萬元的租金津貼,亦大體上是根據宏福苑居住環境及當區的市場價格釐定,足以讓市民有適當的能力租住與宏福苑相當的住所。勞福局副局長何啟明昨日就表示,基金至今已撥出約12億元支援災民,包括不同項目及一筆過援款。被問到面對業主加租,資助已不足以負擔高昂的租金,何啟明呼籲大埔區業主發揮守望相助精神,以市值租金向宏福苑街坊租出單位,而非「坐地起價」。始終大埔區內單位供應始終有限,「東鐵綫沿綫係咪都可以考慮下呢?大家都可以去睇睇,咁樣對大家嘅影響都無咁大。」太和、粉嶺、上水一帶亦有足夠的房屋租住,租金亦未必高過宏福苑同等面積的住所。
粗略計來,已經得到的各項捐款,包括政府從公帑中撥付的款項,為受影響市民支付各項補助津貼接近20億,意即尚有結餘20億元。考慮到宏福苑擁有2600餘戶規模的屋村建築發展,以現時本港的建築費用,包括相關開支,大概在50億元左右,若原址拆遷重建,賬面上至少還有30億元的資金缺口。早前有媒體報道,宏福苑業主法團已經購買預計可以賠付20億元的樓宇保險,但這只是一個紙面上的數字,保險公司亦必然會追究裝修公司及火災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整項保險賠付,須在政府成立的調查委員會9個月後向當局提交火災調查報告後,法庭或才有可能根據報告釐定刑事責任並做出裁決,這當中亦有當事人或會質疑調查報告之結論,就報告本身展開訴訟。總而言之,期待保險盡快理賠賠付或是猴年馬月之事。
雖然受影響市民已經被當局妥善安置在酒店、青年宿舍、過渡性房屋,並最終會選擇租住相宜的樓宇。但是,早日重返家園,必然會是所有受影響市民強烈的共同願望。因此,無論是異地重建還是拆除重建,都需要在龐大資金支持下才能啟動。
因此,建議當局在加快釐清火災責任事項的同時,以現有各界捐款為基礎,聚合社會力量,成立宏福苑重建基金,並根據重建規模、形式,安排由政府擔保的免息或低息貸款,包括以市場價格收購有意出售業權的居民樓宇,回籠資金,加快推動重建。這種形式的好處就是,能夠最大權限度地體現受影響市民的意願,在盡可能減少公帑支付的前提下,加快重建步伐,讓受影響市民早日重回家園。
在政府擔保低息免息貸款推動重建的同時,爾後經調查委員會並進過法庭最終釐定刑時責任,並經法定程序由保險公司理賠,相關顧問公司及裝修公司賠付的各款項的總金額,支付重建基金預支的款項。當然,以受影響小業主一己之力來完成重建過程顯然不可能。惟有政府履職搭檔,以第一責任人主導整個重建過程,並最大限度地保障受影響市民的切身利益,從而在構建和諧社會過程中,展現特區管治的行政主導與履職擔當,且能夠盡可能地避免由政府兜底埋單,把相關責任轉嫁到政府身上,由公帑全數埋單,而讓假藉圍標貪贓枉法的犯罪分子僥倖甩身。
總之,推動宏福苑重建是當局必須擔當的責任,這個責任並非要由公帑支付,亦非由全體納稅人埋單,而應該是在法治核心價值保障的市場原則的前提下,由火災肇事者埋單;而且還要依法重罰,罰到公然違法者傾家蕩產,以絕後患;在這個基礎上,加上保險公司可能支付的賠付,推動重建;若然仍不能填滿這個窟窿,是否應考慮讓受影響市民承擔一定的責任,始終,是經由他們自己雙手選擇的業主法團作出的維修方案造成的重大財產損失,且樓宇重建勢必會提升新住宅的實際價值,作為受害者,長遠看來他們也會從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