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不少移民家庭落得離婚收場,有移民英國的港媽表示,「老公已回港...但我唔想走」,惟擔心會因此影響到她和兒子永居的申請,遂發文尋求網民協助。
該名移英港媽在fb群組「香港人移民英國資訊分享」發文,向申請永居成功的人尋求協助,查問分居對申請人簽證之影響,「有冇人嚟到,先同老公分居?老公已回港...但我唔想走。仔仔當時跟我一齊申請BNO VISA,佢dependant我。 係唔係一定要等到成功離婚,先可以申請永居? 」。
對於港媽搞到要離婚,有不少網民留言指,「家家有本難唸的經」、「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功虧一簧」、「因為移民意見不合 ?大有人在,為小朋友又好,為自己又好,離婚吧。唔好因為怕難行而 放棄... 之後有排受」。
有網民以自身經驗解答港媽疑慮,指「小朋友sole custody,可以經律師draft parenting agreement達成,唔需要court order。利申:婚已離,庭上埋、 法官直接同我講唔需要任何court order。詳情自行做功課,search no order principles in uk family law.」
有網民就指一定要有前夫的同意,「同意你仔跟你在英國生活 , 你係唯一撫養權、有律師見證簽名,即使未辦妥離婚手續都可以。」有網民則認為港媽應自行搵資料,「你真係要自己刨文睇下 sole responsibility,再唔係就問律師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