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非法屠宰羊隻存食安隱患 政府制度設計需改善?

【點新聞報道】近期有點新聞讀者反映,有新界農戶未經檢疫程序,私自宰屠羊隻,並以點對點方式向附近村民銷售。經記者追查調查,有關部門認同,相關制度設計上有不足之處,需要改善。

現時,包括牛肉、豬肉及羊肉在內的鮮肉供應,來自兩間持牌屠房,即上水屠房及荃灣屠房。兩間屠房每日共屠宰約3072頭豬、25頭牛和2隻羊。所有送往持牌屠房屠宰的供人食用牲口,均須經過宰前及宰後的檢驗。而食用牲口在屠宰前會被送到待宰欄,由屠房組的宰前檢驗小組進行宰前檢驗,目的旨在篩選懷疑患病或受傷的食用動物作隔離屠宰。同時,要確保在屠房管理和屠宰過程達到一定的動物福利標準,避免動物受到不必要的痛苦和過度擠迫。

何俊賢建議政府在檢疫手續方面為農戶提供便利。(點新聞記者攝)

立法會議員何俊賢指,只要有食用用途,該動物便必須按食安條例規定,通過政府檢測,例如,有否服務過量藥物,是否使用禁藥等等。他解釋,現行檢疫程序對農戶而言較為繁瑣,羊隻需運往指定檢疫點(如上水屠房)進行檢驗,取得安全證明書後方可屠宰,過程中農戶需支付約200元的屠宰費用。考慮到羊肉市場需求較低,市面有冰鮮羊肉與新鮮屠宰的黑草羊等產品選擇,再加上運往屠場的運輸及時間成本較高,因此,有農戶貪方便,選擇鋌而走險,售賣違規羊肉。何俊賢亦認為,「部分農戶可能並非故意違法,而是因不了解法律而不慎觸犯。」

讀者反映,有新界農戶貪方便,選擇鋌而走險,售賣違規羊肉。(資料圖)

由於養羊業未納入牌照規管,間接導致屠宰前的檢疫環節容易被農民忽略。立法會議員姚銘表示,非法屠宰羊隻的現象與現行規管不足有關。他解釋,香港養豬和養雞需領取牌照,但羊屬於放養性動物,目前未有法例規管飼養,導致農戶對屠宰環節的檢疫程序亦缺乏認知。

姚銘認為,非法屠宰盛行的原因或來自於飼養的「無監管」。(點新聞記者攝)

根據現行香港法例,《屠房規例》(第132BU章)規定,任何人無牌經營屠場、非法屠宰食用牲口或出售禁售食物均屬違法,最高可判處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姚銘表示,非法屠宰的最大問題在於缺乏官方認證,無法確保羊隻是否適宜食用。「這些羊隻是否使用過量藥物或抗生素,甚至是否患病,均無法得知,構成潛在的食安風險」。

食物環境衞生署回覆點新聞指,去年就懷疑非法屠宰活動進行了12次監察巡查,並對新鮮糧食店和街市肉檔進行3450次突擊巡查。今年7月曾聯同警方在文錦渡搗破一個非法羊隻屠宰場,檢獲來歷不明的羊肉及內臟,總重量約52公斤,市值約3萬元,已即時銷毀,並逮捕一名非華裔男子。涉案地點面積約6000平方米,位置十分隱蔽,場內飼養了約150隻活羊,估計營運約6個月,現場環境衞生惡劣,設備簡陋,羊隻來源及健康狀況不明,且無合資格專業人員進行檢驗。

環境及生態局接受點新聞查詢時表示,根據《公眾衞生(動物及禽鳥)(牛隻、綿羊及山羊的飼養)規例》(第139C章),在香港島和九龍地區飼養羊隻必須領有漁農自然護理署所發出的牌照,但相關規定目前並不適用於新界地區(包括離島區)。至於屠宰環節,送往屠宰的羊隻須符合相關部門的要求,包括《公眾衞生(動物及禽鳥)(化學物殘餘)規例》(第139N章)的相關規定,但現時市場上並未就屠宰羊隻有成熟的安排。環境及生態局認為現時情況並不理想,已經要求相關部門就有否需要進一步規管飼養羊隻活動,以及本地屠宰羊隻安排作研究。

提起解決辦法,受訪議員普遍認為,與其全面規管養羊業,不如先行優化檢疫和屠宰服務,降低農戶合規成本。何俊賢指出,「香港養羊規模較小,強制發牌可能不切實際,但政府可在檢疫環節提供更多支援,確保食品安全。」姚銘也認同,規範化的管理可以幫助減少羊隻屠宰的非法個案,未來需透過法律宣傳、流程優化和執法協作,多管齊下保障食品安全。

除此之外,本地羊隻的年產量約百餘隻,主要供應有宗教儀式需求的群體,如穆斯林教徒,他們大多因儀式要求而遵循正規屠宰流程。但新界村民當中,則有個別購買者可能因正規程序無法滿足要求而轉向非法渠道。何俊賢建議,政府應考慮在檢疫程序上提供更多靈活性,例如由政府考慮提供到場檢疫服務,透過與獸醫學院或農業組織合作,派遣合資格人員到農場進行檢疫,簡化流程並降低成本,「如果政府能提供一條龍服務,農戶的配合意願會更高,時間成本降低,又可以減少風險,農戶何樂而不為?」同時,他建議加強對農戶的法律宣傳,避免因無知而違法。他提醒,消費者加強食安風險的防範意識,「不要從非法渠道購買羊隻,幫助從買賣源頭堵截。」

此類因飼養環節缺乏牌照監管導致合規屠宰手續屢被忽略的沉痾舊疾,暴露了現行制度的缺口。要根治此現象,更需從源頭改善制度設計。政府應正視地區農戶的實際困難,針對小型、散戶式的養羊活動,提供更具彈性且便民的檢疫方案,例如推行到場檢疫服務、簡化屠宰流程,並加強對農戶的法律宣導以及對消費者的教育。只有從養殖、屠宰到銷售層面均建立更嚴密的安全網,正視及彌補漏洞,才能徹底消除潛在的公共衞生風險。

(點新聞記者周傾芫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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