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全港舊樓維修每年工程費高達數百億元,吸引圍標集團垂涎,業主立案法團本應是當中的「防火牆」,確保工程招標透明、清廉、高效。不過,香港文匯報經數月深入多個舊樓立案法團會議,直擊小業主聲音不被法團正視,更發現疑似「職業法團主席」頻頻擔任多幢大廈法團主席,意圖可疑。一名工程界「吹哨人」踢爆圍標常用套路,記者並邀請多名專家集思廣益,為特區政府獨立委員會獻計堵塞目前的漏洞,將一連四輯報道。
業主立案法團各委員屬於無償的義務工作,吃力卻不討好,相關職位的任命一直以來都面對無人問津的困局。香港文匯報記者早在今年7月底調查觀塘仁安大廈在黑雨期間,洪水浸壞電箱房引發短路及火警,最終導致大廈大停電期間,混入該大廈業主立案法團大會,直擊法團主席陳女士以工程報價低於20萬元為由,無須經法團通過便將電箱維修項目判予一家報價僅15.2萬元的工程公司。經深入調查後發現,這位陳女士先後擔任多棟大廈的法團主席或委員,並且事有湊巧地往往在她購入這些大廈物業並擔任法團要職後,大廈便開始進行大維修,完成工程後,她就會辭任法團要職及出售有關物業,而仍在籌備大維修的大廈法團,則繼續留任。
觀塘仁安大廈今年7月經歷黑雨洗禮後,懷疑因暴雨引致天花漏水,電錶房電線短路起火,99戶受到影響,升降機亦無法運作。翌晚大廈業主立案法團開會,商討維修電力裝置的工程費用等事宜。
當時管理公司曾表示維修工程預算超過20萬元,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超過20萬元的工程必須進行公開招標,並要通過業主大會同意。然而,在法團大會上,法團主席陳女士突然表示會議前一天接獲一間工程公司報價15.2萬元維修大廈電箱,較其他工程公司近40萬元的報價為低,最終決定委託該工程公司展開搶修工作。
有小業主向香港文匯報記者表示,該大廈的前任法團主席在位多年,去年才退下來由陳女士出任主席,「她不是住在這大廈,對法團管理也不太上心。」另外一名法團中人則向記者表示,「我們做法團好多年,法團瑣碎事太多,我們已年紀老邁,實在是力不從心,所以一直在物色接班人。」
他還透露,早兩年大廈管理面臨困境時曾邀請陳女士接棒管理,「她起初不願意,怎知去年開始要籌備大維修,要找顧問公司了,她便突然改變主意挺身做主席了。」
為了解這位陳女士的底細,香港文匯報記者到土地註冊處翻查該大廈法團紀錄。根據公開資料顯示,陳女士於2000年以80萬元購入仁安大廈一個單位,2012年該大廈完成一次大維修,主要復修工程費總額約608萬元。樓宇狀況維持僅幾年,2019年11月大廈因為未遵從驗樓驗窗收到屋宇署通知,去年陳女士出任法團主席,據悉已聘請顧問公司,正籌備大維修招標,卻遇上黑雨浸壞電錶事件。
身兼多個法團要職
值得一提的是,陳女士似乎相當熱忱於法團這種無償工作。據公開資料顯示,陳女士及其疑似家人自2000年起專門購入分布在多區舊樓的三個單位:除了仁安大廈,還有金橋華廈和益利洋樓,以65萬元及120萬元購入單位,這些樓宇陸續進入強制驗樓周期,面臨大維修。
陳女士成為業主後均會參與法團工作,短期內出任委員、秘書、副主席或主席,個別年期她更同時或連續擔任多個法團的要職,一人同時或連續掌管多棟舊樓法團要職,在一般業主眼中極為罕見。
以益利洋樓為例,她購入大廈單位不足兩個月即出任法團委員,2017年升任秘書,2019年起任主席至今,2024年收到強制驗樓通知,據悉目前正籌備大維修。
雖然法例沒有明文規定,一人不能擔任多個業主立案法團的要職,但從大廈管理的角度出發,正如仁安大廈前法團人士所言,大廈管理工作瑣碎,有心當法團要職,一幢已夠折騰,同時兼任多幢大廈法團要職會否分身乏術?在這種背景下,「職業法團主席」圖的又是什麼?
【記者直擊】法團自編自導「欽點」承辦商
一幢樓齡近70年的尖沙咀舊樓就多項議題召開業主大會,其中最受關注的是向水務署申請「水安全資助維修計劃」,進行維修四個食水缸及相關設施可獲特區政府最多100萬元資助,故若最終維修方案低於100萬元,業主一分不用出資;若超支,則超出部分由法團包底。香港文匯報記者潛入大會現場,直擊小業主質疑法團主席把持會議,拒絕透露承辦商背景、資料等,就要小業主投票採用。在來歷不明的授權票支持下,最終造價最低及較高的兩間承辦商入圍,有小業主質疑造價最便宜的承辦商只是煙幕,最終會主動退出,令小業主被迫使用較高的造價方案,他們批評:「百萬工程都玩成咁,之後大維修真係唔敢想像!」最後流會收場。
業主大會與立會選舉「撞期」
該次業主大會會議日期竟定於立法會選舉當日、即12月7日召開,當天大批市民要前往票站投票,有小業主質疑:「明顯係(法團)玩嘢啦!」他們認為有關安排明顯是想壓低真實業主出席率,讓結果更容易操控。
香港文匯報記者進入會場時,氣氛尚算平靜,現場除法團成員外約有40名小業主。當法團介紹完議程、準備進入第一項表決時,原定有政府聘請的顧問到場為業主詳細講解維修計劃,然而法團代表卻掏出手機、拿着聯絡對話說:「已提前通知顧問,但他們不出席我也沒辦法。」隨後法團播放影片講解工程詳情,法團人士只是照本宣科、以極快速度讀一遍,記者聽得一頭霧水,在場不少長者業主更是一臉茫然,有人低聲抱怨:「講得咁快,邊個聽得明呀?」法團主席充耳不聞,繼續強行推進議程。
顧問無故缺席資料悉數欠奉
六間承辦商報價分別是1號153萬元;2號約93萬元;3號約136萬元;4號約155萬元;5號約113萬元,以及6號約168萬元。其中僅2號低於100萬元,法團無需貼錢,其餘方案則需法團補貼13萬至68萬元不等。
投票前,多名業主要求法團提供承建商詳細資料及過往工程紀錄,法團代表卻不斷以「顧問缺席」、「資料被收走」等理由搪塞,只強調1號及2號承辦商曾承接該廈的工程,法團對3號至6號承辦商卻「不太認識」。有業主終於按捺不住,高聲質問:「至少要讓我們知道這些公司做過什麼項目吧!無資料點投票?這係咩透明度!」法團仍一味迴避,現場氣氛瞬間緊張。
投票一刻授權票竟急升
法團隨後強行倡議進入投票環節,分兩輪進行投票,第一輪選出首選承辦商,第二輪選出備選,以防首選退出可即刻由備選上馬,並聲稱可節省再次開會時間。有業主對此強烈反對,但另一幫業主卻催促:「投哪個都好,都是政府驗收。」法團主席更語出驚人:「(工程)質素都唔關你事,都係政府驗收。」
爭論期間,現場人數及業權份數出現明顯變動。中途有數人陸續加入,法團最後點票時,出席業權從最初的164份業權人士增至207份,足足增加了43份。法團主席隨即問有多少人同意即場投票,最初僅約10人舉手,而反對聲浪則此起彼落,其後主席一再倡議投票,也只有寥寥約10人和議,但到了最後一次提議投時票,卻突然有21人舉手,主席見狀立即大喊:「少數服從多數,投票!」
21人舉手就算是「多數」?在一片爭議聲下,法團進行投票。結果第一輪投票,2號以170份業權壓倒性優勢當選首選;第二輪(僅餘1、3、4、5、6號),1號卻以137票、66.18%當選備選。結果一公布,台下人頭躁動,多名小業主質疑是圈套,「最平的2號最後一定搵個理由退出,到時內定的1號當上,造價最平變最貴,一早知係咁!」
有小業主要求法團公開1號承辦商獲得的170份業權支持中,當中授權票的佔比,卻遭法團一一拒絕。更有小業主怒問:「剛才誰投1號?舉手!」現場卻無一人舉手。大半業主搖頭嘆氣,紛紛離場,會議以流會收場。
法團內部不同人士對於顧問公司由誰聘請說法並不一致,懷疑所謂缺席的顧問公司可能並非如法團所說是政府聘請,而是法團以1萬元聘請,整場戲碼可能就是顧問公司和法團唱雙簧,一個不露面一個強行投票,「幾十萬就玩到咁,之後大維修真係唔敢想像!」
「吹哨人」踢爆:落釘兼圍標雙重獲利
曾長期參與圍標的工程界資深人士馬先生以「吹哨人」身份接受香港文匯報專訪時指出,圍標集團為令法團能順其意思選用工程承辦商,會不惜出資買入大廈單位,成為業主便有資格加入法團,當原法團委員「敬酒不飲」時,便發動罷免行動,再扶植「自己人」為法團話事人。
事實上,在過去樓市好景時,不少舊樓翻新後樓價上揚,這些法團自己人伺機出售單位,一買一賣獲利不菲,加上圍標賺取的額外工程費,可謂雙重獲利。
業主立案法團是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成立的法定團體,代表全體業主行使權力。法團成員的遴選需遵守嚴格程序。法團負責大廈的日常管理、公共設施維護,以及大型維修工程的策劃與執行,例如處理屋宇署發出的強制驗樓令。這些工作繁複,包括招標、監督工程、收取管理費等,需投入大量時間與精力。
利用強制驗樓搞發水工程
香港仍有不少法團成立的出發點是為了業主利益,不少法團主席真心為大廈整體利益着想而義務貢獻時間,拒絕與圍標集團同流合污。不過,馬先生從人性常理分析指,正值壯年的業主工作繁忙,難以抽空做法團委員;即使時間充裕,但擔任一個法團成員已勞心勞力,同時擔任多個法團要職不符常理,「做法團又無錢收,吃力又不討好,你會做嗎?」若有人同時或先後出任法團要職,甚至成為職業法團主席,當中必然有誘因。
廉署的調查報告亦印證這一點,貪污集團會派員滲透樓宇維修項目,成為決策要員(如法團主席或委員),並賄賂其他相關人士,操控工程合約並誇大費用。這些「職業主席」往往同時管理多個舊樓法團,利用強制驗樓令作為切入點,推動不必要的膨脹工程。
馬先生指出,法團以及法團主席有很多種類型:有的人經受不住利益誘惑,同流合污參與圍標;也有人被騙而不自知;但還有一類正直清廉的法團主席。圍標集團派代理人購買大廈物業,都是為了控制法團,並與圍標集團裏應外合推動大維修,達成圍標目的。
(來源:香港文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