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劉仲恒
大埔宏福苑火災造成逾百人喪生,成為香港回歸以來最嚴重的公共安全災難,社會對真相究查與制度改革的呼聲空前高漲。行政長官李家超公布由陸啟康法官主持的獨立委員會詳情,採取嶄新運作模式:政府全面主動配合提供資料,並賦予委員會「備用權力」,遇阻礙時可轉為法定獨立調查委員會。此安排不僅體現特區政府敢擔當、有決心的態度,更在效率、公信與災民關懷之間尋求最佳平衡,為香港公共安全治理開闢務實新路徑。
委員會架構設計科學嚴謹,由陸啟康法官擔任主席,陳健波及歐陽伯權為委員,確保調查具權威性、客觀性與公眾認受性。政務司司長陳國基領導的「調查及規管工作組」統籌各部門主動或依要求提供資料,設秘書處與法律團隊高效運作,並可邀請建築工程專家組成專家小組,提升報告專業深度。相對於傳統模式,此設計史無前例地「超前」提供資料,即使委員會未要求,亦主動搜證,充分反映現屆政府的積極態度,避免以往「被動回應」的弊端。
最具創新之處在於「備用權力」機制:委員會可就特定議題建議行政長官成立法定獨立調查委員會,行使傳召權力。李家超明確表示,任何人拒絕配合,將動用此權力掃除障礙。委員會預計9個月內提交報告,並可發布中期報告,政府承諾全面公開(涉司法程序除外),既滿足公眾知情權,又避免冗長拖延。這種靈活變通體現政府「工具箱」完備、因時制宜的治理智慧,讓調查如「變身」般適應挑戰。
委員會職權範圍全面而精準,分四方面審視火災成因與系統問題:首先,檢討起火、蔓延及傷亡原因,包括消防設備運作監督、樓宇維修安全標準、物料清單驗證制度,以及政府部門、專業人士與承建商的責任分工。其次,針對大型樓宇維修工程,審查不當利益相連、角色衝突、涉貪圍標及違規招標等系統性隱患。第三,檢視現行法律規管與刑罰是否足夠;第四,提出針對性改革建議。此範圍不僅直指宏福苑個案,更觸及全港樓宇維修生態,預示廣泛制度影響。
此模式優越性在於兼顧效率與災民關懷。工作組內部協調減少對災民取證滋擾,例如警方取口供時一併代消防、屋宇署查問,轉交資料,避免多次重複盤問觸動傷痛。九個月時限確保災民及家屬盡快獲結果,避免二次傷害,遠勝傳統法定委員會的漫長程序。以歷史對比,1996年嘉利大廈火災獨立調查委員會職權僅三項、耗時八個月,而今次四項職權更廣泛複雜,卻預計更快完成。英國Grenfell Tower火災2017年發生,第一份報告隔兩年四個月,第二份近七年,刑事檢控至今未啟,凸顯司法化模式的低效。
公眾常誤以為法定獨立調查委員會乃「尚方寶劍」,忽略其準司法程序的冗長與衝突。今次火災涉龐大複雜利益,若採傳統模式,過程更長、無法簡化。新機制「多軌並行」:獨立委員會聚焦系統改革,同步刑事調查與死因研訊,三管齊下彰顯公義。李家超強調,任何人須負責者,包括高層基層官員,均追究到底,展現鐵腕決心。
政策啟示在於,此模式平衡公信與效能,為未來危機應對提供範本。首先,政府主動性打破以往被動,提供「超前」支援,樹立有為政府新標杆。其次,中期報告機制確保透明,回應民意,防範「黑箱」質疑。第三,「備用權力」融合靈活與強制,適用複雜案件。建議配套:公開委員會進度與專家名單;立法跟進改革建議;邀社會代表參與觀察,提升認受性。
宏福苑火災暴露樓宇安全深層隱患,新委員會模式以高效調查轉化悲劇為改革動力。九個月報告將為全港樓宇維修立規,防範類似悲劇。這不僅是對死難者的交代,更是香港治理現代化的里程碑,讓城市在傷痛後,更安全、更有韌性。
(作者為香港全球專業青年倡議行動創始召集人、放射科專科醫生、香港大學公共衞生碩士、團結香港基金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