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大埔宏福苑11月26日發生五級大火,造成嚴重人員傷亡,善後工作仍在進行中。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今日(18日)下午就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會見傳媒,公布對宏福苑災民發放新一輪補助的安排。
卓永興表示,將從12月22日(星期一)起向宏福苑業主提供每年15萬元的租金補助,為期兩年,以及一次性5萬元搬遷補助;向受影響的宏福苑租戶發放一次性5萬元的搬遷補助。
卓永興指出,向租戶提供的5萬元是搬遷補助,並非租金補助,因為租戶並非於宏福苑永久居住,正常會尋找其他住所;至於向受影響業主提供的15萬元租金補助,將15萬元平均至12個月,一個月約12500港元,和宏福苑之前的租金差不多,所以是合理安排。卓永興指出,提供資金補助讓居民自行選擇居住地方屬於最可行的解決方法。
麥美娟就這一政策作進一步講解。她說,如宏福苑災民搬出應急住所,即酒店或青年宿舍,可獲5萬元搬遷補助。首筆搬遷補助由12月20日起陸續透過「一戶一社工」發放,當中業主不需再交業權證明。
麥美娟表示,已入住過渡性房屋或房協單位的宏福苑租戶,可獲免租金至2026年5月31日。如在2026年5月31日後遷出,將不獲搬遷補助,並需支付租金。宏福苑援助基金未來會集中支援宏福苑業主,但租戶如有醫療需要等,仍可透過不同途徑獲得支援。
她指出,當局之前已向宏福苑租戶提供應急幫助,包括每戶發放1萬應急錢、10萬生活津貼,而5萬元搬遷補助是最後一個針對租戶的現金補助,但租戶仍可繼續獲得社福或醫療支援。她表示,因宏福苑不是租客的永久居所,他們可在過渡性房屋繼續居住,直至明年5月31日。
被問到租戶如果於2026年5月31日後要交租,距今只有約半年,補助期限會否太短,麥美娟回應指,知悉許多業主需長期支援,至於租戶,政府之前已提供應急補助,宏福苑始終並非其長期住所,相信半年時間可讓他們在私人市場找到新住所,若有社福和醫療需要,政府亦會繼續提供相關支援。
至於業主的租金津貼為何只有兩年,麥美娟表示,因為私人市場租約大多為兩年,希望這段時間能有一個定案。如兩年內有重置安排,業主若接受方案,就並不需要租金補助。她表示,許多業主希望能原區安置,為資助留有彈性,亦確保基金用得其所。
截至昨日(17日)中午,「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已收到外界捐款約35億元,連同政府投入的3億元啟動資金,基金總額約為38億元,會用在協助居民重建家園,是長期和持續的支援。
(點新聞記者梁譯尹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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