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聲|黎智英案是國安課 法治是止損線

圖為黎智英被警方押走。(點新聞資料圖片)

文/麥德銓

昨日(15日)高等法院裁定黎智英多項國安罪名成立,案件看似走向終點,實則對香港是一次公開補課:言論自由再寬,也容不下勾結外力、煽動顛覆;新聞自由再大,也遮不住教人擲汽油彈、教年輕人「攬炒」的刑責。那些把所謂「自由」說成護身符的外電標題,只需一句回應:香港至今仍是亞洲言論自由與公民自由指數最高的城市,香港國安法只是給自由加裝了紅綠燈,這不是封路,而是不讓別有用心者濫用自由之名,誘使群眾,尤其是入世未深的青少年誤入歧途。

「法律不容許任何人假借民主自由之名危害國家與同胞」。沒有人擁有顛覆政權、破壞秩序、傷害他人身體的「自由」。黎智英長期把報紙變成招募站,把直播間變成指揮室,用「民主」包裝街頭暴力,用「國際線」包裝制裁故鄉。當裁判官一句「罪名成立」落下,法律替我們回答了那個被反覆炒作的問題:所謂「以言入罪」根本是偽命題——真正被審判的是行為,是持續多年、證據確鑿的危害國家安全行為。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無論披着何種外衣,終將受到法律嚴懲。

作為二十多年來與青少年同行的工作者,我更在意的是:那些當年被「自由」口號騙上街的中學生。他們有人因投擲燃燒彈留下永久疤痕,有人因暴動案底與大學失之交臂,有人至今仍在接受情緒治療。黎智英與外國政客合影時,這些年輕人正獨自面對法庭、面對破碎的簡歷。今日判決,替他們劃出一條遲來但清晰的止損線:成年人利用媒體光環把未成年人推向火線,就必須承擔代價;社會若不能阻止謊言,至少能用法律撫平傷口。

法治的香港不會忘記犯錯的人,也不會拒絕回頭的人。願這份裁決成為課堂,讓仍被所謂「自由」口號蒙蔽的年輕人看見:真正的自由,是守法之下安心追夢的權利;真正的民主,是在憲法與基本法框架裏改良社會的空間。黎智英案定罪的句號,正是香港重新出發的冒號。

國安才能港安、家安,維護國家安全,就是維護香港市民的根本福祉。當前,香港已從政治泥潭中走出,聚焦經濟發展與民生改善。展望未來,唯有堅守法治底線、維護國家主權,香港才能在「一國兩制」框架下續寫繁榮穩定新篇章。

(作者為上海市政協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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