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馮沛賢
近日,北京一名男子因毒死9隻狗,被判監4年,是當地首宗寵物中毒刑事案。外界關注今次判決,認為判刑4年是合適。事件令人關注動物生命的重要性,長遠在社會上如何能為動物提供更友善的社會環境,齊心守護毛孩的生命。
在2022年至2024年,警務處接獲的殘酷對待動物個案宗數合共有199宗,當中有約34%、即68宗提出檢控。而被補人數共有151人。警方已於全港22個警區設立「動物罪案警察專隊」,專門處理當區的殘酷對待動物個案。今年截至2025年8月,警方接獲55宗殘酷對待動物案件,破案率達51%,被捕人次為29人。現時根據第169章《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任何人如殘酷對待動物(包括哺乳類動物、雀鳥、爬蟲類動物、兩棲類動物、魚類或其他有脊椎或無脊椎動物),無論牠們是野生或已被馴養,都屬違法和可處懲罰。本條例最高刑罰為監禁三年或罰款200,000元,警方或漁護署都有權檢控。然而,殘酷對待動物事件仍時有發生,為加強打擊殘酷對待動物罪行及提高阻嚇力,對於虐待動物罪行罰則,筆者建議盡快修例,提高殘酷對待及疏忽照顧動物的罰則,加強打擊相關行為,保障動物權益。同時引入可公訴罪行,令涉及起訴虐待動物不受時間限制,讓執法人員有更多時間處理複雜或嚴重個案。
全港寵物貓狗58.4萬隻,本港寵物貓狗數量於疫情初期顯著增加,但其後持續減少,而棄養及被人道處理貓狗數目則上升,2024年數字更刷新過去四年新高,共有581隻貓狗被人道毀滅,當中436隻為狗、145隻為貓,原因不外乎健康欠佳、性情凶暴,不適合被領養的動物。社區上更不時見到流浪動物,筆者建議政府能提供更人道的處理方式,透過政府主導或另撥資源認可機構營運並建立配對平台,在新發展區設立長期運作,更具規模的動物收容中心。另一方面,遵循「捕捉、絕育、放回」原則,向「零人道毀滅」的目標邁進,以領養為首要目標,再檢視人道毀滅標準,考慮引入第三方機構協助,以確保人道毀滅按標準進行,並保證不會對健康的動物進行人道毀滅。
最重要的是,社會要大力做好宣傳教育,提高寵物主人的意識及責任,在飼養前要做好一生照顧的準備,寵物同樣需要面對生老病死,主人需要承擔寵物的獸醫費用,在平衡經濟問題下可考慮購買寵物保險。與此同時,應教育公眾避免從非法途徑獲取寵物,增加因健康問題而棄養的風險,以及應以「領養代替購買」為教育目標。
(作者為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會董、屯門區議會社區參與及文化康樂委員會副主席、屯門區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