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是機場|黎智英案本質是罪行 不是「爭取自由」

文/稀思路

最新報道指出,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嘅案件,將會喺周一(15日)上午裁決,即係審理接近兩年嘅案件,星期一就會有結果。越係臨近判決,就會有越多「聲音」出現,揚言要求法庭「釋放黎智英」。不過,筆者覺得社會大眾甚至國際社會都必須明白,黎智英案件唔係單純「政治事件」或「爭取自由」,而係涉及勾結外國勢力、違反香港國安法,有人如果以健康等理由要求法庭放人,唔單止會令案件失焦,更係干預緊香港司法,所以相關概念,社會唔能夠混淆。

由於臨近判決,黎智英家人亦開始行動,例如黎智英女兒黎采,就投書到《華盛頓郵報》,聲稱黎智英嘅「抗爭歲月」已經結束,只係想平靜同家人度過餘生;當黎采接受有宗教背景嘅媒體訪問時,就話黎智英只係「捍衛自由」,「係好人、愛自由、愛真理」。

除咗黎智英女兒,佢個仔黎崇恩亦有出動、接受訪問,而特區政府亦發過新聞稿譴責指出相關報道歪曲事實,企圖抹黑香港特區,令公眾誤信黎智英羈押同醫療服務安排惡劣。新聞稿仲指,懲教署及相關單位處理黎智英的羈押安排時,同其他在囚人士一視同仁,黎智英嘅代表律師亦早已澄清,清楚指出黎智英喺獄中一直獲得適切嘅治療同待遇,有關媒體不實報道完全冇任何事實基礎。

黎智英女兒黎采,筆者唔想貶低佢言論,但有啲原則,筆者覺得必須說清楚,黎采從「女兒角度出發」,想佢父親黎智英獲釋,但係,呢宗係刑事案件,唔係純粹家庭或社會糾紛,話黎智英「抗爭歲月」已經結束,咁問題嚟喇,「抗爭」完,如果有犯法,黎智英需唔需要承擔罪責?如果年紀大能夠成為免責理由,咁法律就可能會變得不一致。

另一個問題係,黎采如果認為佢父親黎智英只係「爭取自由」,佢都應該睇睇而家已經公開嘅證據、事實或者傳媒報道,喺成場黑暴當中,黎智英乃至當時嘅《蘋果日報》,可以話係最為出力嘅推手,除咗經常喺關鍵時刻煽動市民上街,一次又一次美化暴力破壞社會嘅人,曾經直接/間接勾結外國勢力,甚至叫外國勢力介入/干預甚至「制裁」香港,先係案件嘅重點所在。女兒可能想父親獲釋,但法律終歸係法律,界線要清晰。

回看返曠日持久嘅黑暴,無論係反對派議員、青年、專業人士等,唔少都因為犯罪而負上刑責,讀者以至大眾可以諗下,如果黎智英喺黑暴前後有犯法,點解佢可以唔找數?黎智英係黎采、黎崇恩父親,其他犯法嘅人何嘗唔係有家人、有仔女或者有父母?撇除所有法律觀點或法治問題,筆者有更深一層嘅問題,喺成場黑暴,黎智英出力狂推反中亂港,佢真係可以、值得逍遙法外?當咁多青年因為受到煽動而上街,黎智英又有冇諗過,上街嘅人,都有家庭唔應該犯罪?做人,好簡單,就係要為自己言行負責,那怕係傳媒老闆,都係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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