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香港海關時任高級關員,以載有虛假陳述的表格,申請從事醫療輔助隊有薪外間工作。被告今日(12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控方由高級檢控官陳哿弘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蔡鴻鍵協助。法院暫委裁判官鍾穎詩將案件押後至12月24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
被告李桂華,43歲,經審訊後被裁定兩項罪名成立:一項為「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載有虛假陳述的文件」,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3)條;另一項為「欺詐」,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
根據《公務員事務規例》,所有公務員必須事先申請並獲部門批准,方可從事有薪外間工作。案情透露,被告於2022年3月向海關申請從事醫療輔助隊外間工作,並在表格中聲明自己在申請前約一年內沒有從事任何外間工作。然而,廉署調查發現,被告在提出申請前(2021年中至2022年初),曾先後99次參與醫療輔助隊有薪外間工作,並從中獲取薪金共超過10萬元。
此外,海關於疫情期間曾實施在家候命工作安排,要求人員留在家中候命,不得從事外間工作,否則會被視作缺勤。被告在2020年2月至2021年1月被編配在家工作期間,先後28次參與醫療輔助隊外間工作,獲取薪金逾8800元。她未向海關申請休假,從而詐騙海關沒有扣減其薪金共逾1.9萬元。
廉署發言人強調,廉潔的公務員隊伍是政府有效施政的基石,廉署一直透過宣傳教育工作,協助公務員提升誠信,維護廉潔操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