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行政長官李家超今日(12日)下午就大埔宏福苑火災有關事宜會見傳媒。李家超介紹獨立委員會職權範圍。
李家超表示,第一,獨立委員會需就大埔宏福苑起火、火勢迅速蔓延及火災造成的居民傷亡及財產損毀,審視成因和導致火災發生的情由、大廈配置的消防裝置及設備以及有效運作的監督及責任問題。第二,針對大型樓宇維修工程,獨立委員會需審視有關工程各環節,有否不適當的相連利益、角色衝突、不當的合謀串連等系統性問題,及有關工程有否竊貪違標、違規招標的問題。第三,就上述兩項事宜,檢視現行相關法律的規管及懲罰是否足夠。第四,就上述一至三項事宜提出建議。
李家超指出,為確保獨立委員會可以在9個月內完成審視並編寫報告,將賦予獨立委員會最大的主導權及靈活空間,簡化流程,有效盡快完成艱巨的工作。李家超表示,亦會考慮給予獨立委員會備用權力,如果獨立委員會在審視過程中就特定議題或個別環節,認為有需要獲賦予法定權力去完成工作,可以向行政長官提出建議,讓獨立委員會就相關事宜按香港法例第86章《調查委員會條例》成為法定調查委員會,就該指定事宜行使法定權力,獲取所需資料及事實。
李家超特別強調獨立委員會的獨立性,他指出,政府會全力支持獨立委員會的工作,主動配合並主動提供資料供獨立委員會參考,但獨立委員會有絕對權力決定考慮或不考慮。李家超再表決心指,無論需要負責的人的職位是高層還是基層,都要追責。
(點新聞記者報道)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