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對瑞士盈豐銀行罰款1085萬元 涉產品審查及延遲匯報問題

證監會譴責瑞士盈豐銀行並罰款1085萬元。(點新聞資料圖)

【點新聞報道】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譴責瑞士盈豐銀行並罰款1085萬元,原因是公司在2015年1月至2020年12月期間於產品盡職審查、備存紀錄及延遲匯報上有缺失。

證監會的調查源自瑞士盈豐的主動匯報及香港金融管理局轉交的調查結果。在產品盡職審查方面,瑞士盈豐在評估322隻債券時,沒有考慮不同產品的專有特點,亦沒有及時更新其內部政策以反映監管變動。瑞士盈豐亦沒有確保在每次交易時或之前,就若干複雜產品的分銷向客戶提供充分資料及警告聲明。

在備存紀錄及延遲匯報方面,瑞士盈豐對141隻債券備存產品並無盡職審查紀錄;在2020年7月首次懷疑出現產品盡職審查缺失時,亦未有立即向證監會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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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對瑞士盈豐銀行罰款1085萬元 涉產品審查及延遲匯報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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