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大埔宏福苑11月26日發生五級火災,造成嚴重傷亡。警方今日(10日)表示,日前偵破一宗假冒火災災民、騙取社福機構援助金的案件。一名36歲本地男子涉嫌以欺詐手段獲取「災民證」,並以此騙取多項現金援助,最終被警方拘捕,將被起訴多項罪名。
警方於12月5日接獲報案,指有人在同年11月29日至12月2日期間,於大埔宏福苑發生五級火災後,冒充受災居民,向多家社福機構詐騙援助金。
調查顯示,疑犯利用一張早前從其他騙案中取得的他人身份證影印本,向相關部門登記成為災民,成功獲取「緊急救濟登記證」(俗稱災民證)。其後,疑犯持該身份證影印本及災民證,先後向兩間社福機構行騙,共騙得13,000港元火災援助基金。案件隨後被列作「欺詐」及「以欺騙手段獲得財產」,交大埔警區刑事支援隊跟進。
經深入調查,警方掌握疑犯動向,並於2025年12月9日展開埋伏行動。當該名男子在大埔一間社福機構,以相同手法企圖再騙取5,000港元現金援助時,被警方當場拘捕。警方在其身上搜出涉案的他人身份證影印本、詐騙所得的災民證,並成功起回該筆5,000港元騙款。
據警方初步調查顯示,被捕男子為單獨犯案。該男子將被落案起訴一項「欺詐」罪、兩項「以欺騙手段獲得財產」罪,以及一項企圖「以欺騙手段獲得財產」罪。
警方強烈譴責此類不法行為,批評有人趁社會重大災難之際,利用社福機構的善心進行詐騙,強調警方必定嚴肅跟進,追究到底。警方同時提醒市民,欺詐及以欺騙手段獲得財產均屬嚴重罪行,最高刑罰分別可達監禁14年及10年,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