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黎岩
就在因勾結外部勢力圖謀顛覆特區合法政權、涉嫌違犯香港國安法被收押續審的黎智英,早已適應赤柱監倉的生活之際,包括法新社在內的一些媒體,道聽途說,不惜漠視客觀事實,甚至煽風點火,近日就黎智英所涉及的香港國安法案件,及特區政府在其羈押期間提供的待遇及醫療服務,作出歪曲事實、毫無根據的報道。有關報道顯然旨在企圖抹黑香港特區,令公眾誤信黎智英的羈押和醫療服務安排惡劣,受到不公正待遇,該等旨在污衊香港法治的卑劣用心昭然若揭,嚴重違背了新聞工作者的專業操守。
非法集會案及欺詐案等被判罪名成立,及涉嫌勾結外部勢力圖謀顛覆,由2020年12月起,黎智英一直被關在獄中,等候遲來的正義審判。黎智英官司遲遲未決的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黎智英一夥濫用司法程序,包括就聘請海外律師一事一再纏訟,並掩耳盜鈴式地質疑甚至否認控方提出的各種犯罪實證。黎案拖宕五年未決,也反過來證明了本港司法機構嚴謹依照法律準繩,在充分考量被告人依法享有的基本人權的同時,確保案件審判能夠完全符合相關法律要義。
據一直利用各種國際場合一再為黎智英開脫辯解的媒體人祁福德透露,黎智英被囚後,他曾與黎智英有書信往來,亦閱讀過其他數百頁黎智英從監獄中寄出的英文書信,表明黎智英即便是身陷囹圄,被視為國安要犯重犯,但在監獄中,依然享有與其他獄囚同等的平等的通信自由與待遇。
根據香港法例第234A章《監獄規則》第38條有關囚犯工作的規定,安排囚犯工作的目的,是希望協助他們建立一個作息有序的生活模式,過有紀律及秩序的獄中生活,故獄方一視同仁地安排驟然「失業」的黎智英從事力所能及的簡單體力工作,主要是製作信封,以勞其筋骨,改其心志。一般情況下,獄囚每日工作6小時,或不多於10小時,這完全視乎該獄囚的身體狀況而定,且完成工作後可獲支薪,用作獄中購買小食、香煙及日用品等。
每位獄囚每周工資約50港元,獄方會向他發出1張工資表,可按取得的工資購買零食及日用品,包括收音機等,而院所亦會為囚犯儲起一成工資,以便出獄後有基本生活費。當然,對於今年78歲、曾經是億萬身家的黎智英來說,若然能熬到出獄,相信基本生活應該不成問題。
根據《監獄規則》,黎智英每月可接受親友探視2至4次,每次30分鐘。每名囚犯的家人探訪時,將規定數量及合乎規格的用品交予懲教署職員,例如原子筆、練習簿、報刊、書籍、內衣等,但不能給予零食。可見即便是在獄中,黎智英亦完全過着衣食無憂的生活。
黎智英一日三餐都吃什麼呢?說來可能比不太在乎飲食的尋常人家還要豐盛。早餐可選擇豬肉丸、牛油果蘸麵包或豆蔔雲耳;午餐可選擇花生白粥、雞肉或豬肉丸;晚餐則可選魚柳、金針煮花生等;睡前小食還有夜宵牛奶及提子包。當然,儘管三餐花樣百出,但比起曾經錦衣玉食的黎智英來說,似乎還是有點簡單乏味。
根據監獄規定,獄囚每月可以讀6本書,或是由親友提供並經獄方檢視通過,或是獄囚向獄方提出要求。本身是天主教徒的黎智英,據悉在獄中主要研讀天主教哲學書籍。
另外,看似五大三粗的肥佬黎,原來還喜歡畫畫。他繪畫的兩大主題,多數是十字架上的耶穌基督及聖母瑪利亞,或許是在祈禱耶穌基督搭救,或許是祈求如國人心目中的觀音菩薩般的聖母瑪利亞施以援手。黎智英在獄中繪製了數百幅的宗教人物圖畫。他甚至對自己繪畫的一幅聖母畫像感到非常滿意,沾沾自喜,向探視的親友展示他的繪畫才能。一貫「慷慨」的黎智英會將一些畫作寄給太太,他知道心領神會的太太會將這些「大作」轉送給欣賞的人。
黎智英曾這樣形容自己的牢獄生活,「我在獄中適應得很好。我內心總是平靜,閱讀觸動我心的神學書籍,或看見自己的繪畫或靈性領悟有所長進時,偶而感到喜悅。」
美聯社攝影記者曾於2023年7月28日,在赤柱監獄附近,遠距離拍到黎智英在監獄室外的照片。圖片所見,黎智英在兩名懲教人員陪同下步出室內監倉散步,俗稱「放風」,他身穿藍色囚衣和短褲,在空地上,黎智英脫去上衣,踱步曬太陽,與一般囚犯並無異樣。
根據《監獄規例》第68B條可作出不應與其他囚犯交往的安排(即所謂的「單獨監禁」),有關安排的其中一個目的是保障囚犯的人身安全和福祉。有關黎智英與其他囚犯中止交往的安排,一直是根據黎智英本人的意願,並由懲教署經考慮所有相關因素後依法安排。
上述事無巨細地描述黎智英的獄中生活,在在反映了黎智英在獄中的生活,與其他任何獄囚並無二致,完全平等對等,根本就不存在特別區分,更加不存在虐待的情況。至於別有用心的媒體質疑黎智英出庭時日漸消瘦的說辭,則是完全缺乏最基本的醫學常識。黎智英患有糖尿病,糖尿病到一定程度會持續消瘦,這是一個必然的現象。黎智英頻繁出現在法庭,依然能夠面帶微笑向旁聽席揮手致意的自然神態,足以證明獄中的黎智英所獲得的醫療服務是完備的。
黎智英的代表律師亦一早就做出鄭重其事的澄清,懲教院所為黎智英每日安排醫療檢查,且對黎智英在懲教院所內獲得的醫療服務沒有任何投訴,法官表示懲教署值得稱讚。獄方當然知道,對於年屆78歲的在囚人士黎智英而言,任何閃失都會成為別有用心者大作文章的藉詞。有關媒體的不實報道完全沒有任何事實基礎。
由於黎智英所涉及的法律程序尚在進行中,任何人均不應評論有關案件,避免干預法院獨立進行審判,否則可能構成妨礙司法公正。法新社等媒體卻對香港法治核心價值置若罔聞,繼續顛倒是非、公然造謠抹黑黎智英的羈押情況和醫療服務安排,企圖向特區法院施壓,其包藏的禍心就在於干涉香港的司法獨立與妨礙司法公正。
正如特首李家超在被問及「特朗普救黎」一說時,就曾明確強調,任何政治壓力試圖妨礙香港特區司法公正,都是不應該的,也是絕對不能容忍的。香港的司法制度是很清晰的,法官會公平、公正、不受干預,按法律原則和證據作出最公平的裁決。「希望所有人士都不要嘗試用任何方法干涉正在香港審訊的不同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