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基金」案罪成罰款 5頭目不服提上訴高院開審

【點新聞報道】有「黑暴基金」之稱的所謂「612人道支援基金」,其5名信託人包括天主教香港教區前主教陳日君、前立法會議員吳靄儀、何秀蘭、歌手何韻詩、學者許寶強,連同基金秘書施城威,各被控一項「沒有在指明時限內申請註冊或豁免註冊社團」。6人於2022年受審後被裁定罪成,各被判處罰款2,500元至4,000元。除施城威外,其餘5人不服定罪上訴,案件昨日於高等法院上訴法庭開庭審理。

傳票控罪指,被告陳日君、吳靄儀、許寶強、何秀蘭、何韻詩、施城威,於2019年7月16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間,在香港作為「612人道支援基金」本地社團的幹事,沒有在指明時限內,遵從香港法例151章《社團條例》5(1)的規定,為「612人道支援基金」申請註冊或豁免註冊社團。

法官昨在庭上詢問「612基金」在法律定義上是否為信託基金,若否,5名上訴人則非信託人關係,那麼5人的關係為何。上訴方陳詞稱,「612基金」組織鬆散,各信託人之間沒有相互權利和義務,不符合條例監管下的「社團」定義。案件需時三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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