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真D|電費該減 機制也應變

文/黎岩

中華電力及香港電燈昨日公布2026年淨電費(基本電費加燃料調整費)下調約2%,實際上最核心部分——也即是真正的電費再度上調,只因構成電費的另一部分——實報實銷的燃料調整費,受制於全球經濟低迷導致的各項燃料價格的持續下降,才出現「電費」按年下跌約2%。以一個三口之家用電量計算,約可減少10元,相當於每月餐桌上多一個菠蘿包而已。長遠而言,需要檢討本港現行的供電機制,做到真正符合自由市場的開放競爭運行機制,從根本上改革現行的有違公平競爭自由市場原則的保障盈利的專營模式,才能有望降低電費,讓萬千商家及750萬市民真正受惠。

兩電昨日強調,未來需長遠投資及維護設備,故上調基本電費,並從「電費穩定基金」調撥數億元,壓低基本電費加幅。言下之意,電費加價將是不可避免的趨勢與選項,即便是全球燃料價格持續下跌,但在「電費穩定基金」蓄水池水落時,自然而然會增加蓄水池水量,最終並向上調整電費。

中電與港燈明年淨電費分別按年減2.6%及2.2%,惟兩電分別按年加基本電費3.2%(3.2仙)及4.06%(5仙),抵銷部分燃料費減幅。這其中的加加減減,非核數師、分析師實難以理解箇中奧妙。多年來,兩電也是採用大家習以為常的運作模式,應加得減,應減得加,反正普羅市民沒有任何別的選擇,唯有心平氣和地接受。

本港電費之高一向為各界詬病,近鄰深圳普通用電僅約7毫,只需本港四成,人口超過2200萬的廣州市用電價格也與深圳相若。如此低廉的價格,亦絲毫未導致電力供應緊張及運行安全。如何在保障電力公司盈利的同時平衡民生需要,確保電力供應穩定安全,本是政府與電商的應盡之義。政府於2017年4月與中電、港燈簽訂現行《管制計劃協議》,分別於2018年10月1日及2019年1月1日生效,迫於社會壓力,《協議》將兩電准許回報率調低,電力公司回報不能超過其固定資產的8%,並建立電費可加可減機制。

政府當時強調,《協議》是政府規管電力公司與電力有關的財務事宜及監察電力公司供電的可靠性和環保表現重要的一環。《協議》並沒有授予電力公司任何專有權利在香港提供電力,《協議》亦不是專營權。政府通過電力公司提交的《發展計劃》,以及與電力公司共同進行周年電費檢討和核數檢討,監管電力公司與電力有關的財務事宜。

然則,根據本港現有的電力供應模式,兩電維持的本港電力供應仍可視作是特殊專營模式,且為區域壟斷性經營,清晰區隔港島與新九區域經營範圍,斷然不會飛象過河。且兩電准許回報率與其固定資產投資掛勾,只要投資得愈多,就愈能抵銷准許回報率下調的影響;不論電力公司包括人力資源在內的經營成本高低,都將確保電力公司不低於8%的盈利。

現行的《協議》於2017年簽訂,年期為約15年,並將於2033年底屆滿。此期間兩電可以確保穩賺不賠躺贏。政府制定的《香港氣候行動藍圖2050》中已提出,政府會與電力公司研究加強在零碳能源方面的區域合作,與周邊地區探索更多零碳能源供應,包括尋求投資和開發等機會,參與和營運鄰近香港的零碳能源項目。在加強區域合作的前提下,可同時考慮加強聯網和引入更多供電商的選項。但這須確保不違反《協議》的前提下,獲得兩電點頭認可才能成事,早已躺贏的兩電,又如何輕易鬆章給自己引入競爭對手呢?

雖然現時中電透過連接大亞灣核電站和中國南方電網輸電網絡的清潔能源輸電系統輸入電力,理論上講,應該能夠抵消本港電力運營的高成本並降低電費,實則不然,兩電多年來依然故我,該加則一定加足,該減則盡量少減。今次些微減少電費,就是最明顯的例證。兩電是獨立營運的兩個實體,巧合的是,卻能異口同聲地宣布減價相若的2%左右,市場環境難道真的完全一致,以至於兩者如此心有靈犀?外界自然不明箇中款曲。

有關方面也一再強調,根據海外經驗,開放電網不一定會減低電價和確保供電穩定。穩定可靠的電力市場對香港能源安全、經濟發展及民生安居至為重要。電力市場涉及龐大投資及專業可靠營運要求,以及與鄰近地區合作。長遠應否開放電網將涉及複雜的考慮因素,包括如何杜絕惡性競爭同時確保電力公司會投入足夠資源和建設、維持電力供應穩定可靠、電費維持在合理水平,並提供清潔能源以達到碳中和目標。

粵港澳大灣區合作已經成為既定的國策,更是香港特區可持續發展的機遇,也是進一步增加市民福祉的絕好機會。融合發展包括社會經濟民生的方方面面,其中就應該包括電力供應在內的公共資源共享。且隨着大灣區產業轉型升級,大批高耗能產業已經大幅度向區外轉移,因此就造就了灣區電力過剩的客觀現實,加之國家持續加大西南水電建設,據悉一個白鶴灘水電站的發電量就足以滿足整個大灣區的用電需求,中國長途高壓輸電技術更是獨步全球。加之灣區現存的包括大亞灣核電站的穩定運行,顯然不能讓狹窄的深圳河成為灣區資源共享融合發展的籬笆。

另外,當局正在全力推動北部都會區發展,其中影響商家入場的一個因素就是香港的營商成本居高不下。雖然當局正在拆墻鬆綁改革土地招投制度,有望降低用地成本,但是,高昂的電力成本,還是讓諸如大型算力中心等用電量大的企業望而卻步。既然如此,若然有心將北都建成特區中的特區,完全可以先行先試,創新破局,引入價格低廉的粵電,甚至直接引入綠色能源發電企業。治標兼治本,長遠而言,當局須在兩電協議2033年到期前,檢討本港電力供應模式,逐步開放供電市場,允許更多電商加入市場競爭,打破壟斷經營導致的電費居高不下,讓電力供應與保障回歸自由市場競爭,由市場決定電力供應的取捨,才能讓電力價格最終能夠回歸市場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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