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近年港府設「舉報濫用公屋獎」,以鼓勵民眾踴躍揭發身邊濫用公屋的行為。有港人就準備「大義滅親」,欲舉報移英前女友違規佔用公屋,卻因僅有前女友的3項資料,故發文詢問「我可否向房署舉報?」
該港男於Facebook群組「公屋討論區」發文,他在文中踢爆前女友移民英國後,不但未有交還位於東涌逸東邨的一人單位,更把單位違規放租。港男在文中表示,他打算向房屋署舉報對方濫用公屋的行為,但他只有前女友的3項資料,包括電話和英文名,至於中文名和地址則不清楚,「因為只係新居入伙去過一次,名係因為太耐忘記咗正字,只記得讀音」。
港男擔憂資料不足無法成功舉報,網民們則建議「舉咗先,又唔使錢」、「將佢電話號碼交俾房署已經查到,只要你係實名舉報就可以」、「舉啦3000蚊啵」。不過,也有網民猜測港男「明顯被飛」,因愛成恨而向對方展開報復,故勸對方別耿耿於懷「而家你為了報仇才支持執法」、「你好恨佢?放過別人等如放過自己,向前行吧」、「放低過去仇恨,放過自已,會開心D」。
而樓主亦有逐一回覆留言,直指前女友分明是濫用公屋,屬違法行為,「犯法舉報好正常啫」。至於女方姓名,他表示「係前前前女友,成6/7年前既,點會記住,我知全名點讀,但同音多字呀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