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一名政府資助小學前校長隱瞞出資協助密友在學校附近開設補習社,並在學校考試及測驗前向對方洩露機密試題,二人早前被廉政公署控以串謀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昨日(11月3日)在區院分別被判入獄四年三個月及三年。
被告郭超群,53歲,德信學校前校長;彭詠嫺,48歲,勤舍學習中心前董事兼股東。
案發時郭超群是德信學校校長,彭詠嫺是學校舊生家長,二人其後成為密友。彭詠嫺於2017年6月中與另一人在德信學校附近開設勤舍學習中心,並成為其董事及大股東。勤舍學習中心為學生提供習作,以預備學校考試,其大部分學生均來自德信學校。
案情透露,德信學校及教育局接獲投訴指郭超群與勤舍學習中心有關連,而且該補習社的習作內容與德信學校的試卷內容十分相似,惟郭超群向德信學校法團校董會及教育局聲稱自己與勤舍學習中心沒有任何關連,並在案發期間向德信學校提交四份年度利益衝突申報表,指自己及其直系親屬與學校有公務往來的機構沒有財務利益。
廉署其後接獲貪污投訴而展開調查,發現郭超群於2017年7月底將一筆42萬元的款項轉賬至彭詠嫺的銀行戶口,以營運勤舍學習中心。
法官謝沈智慧在判刑時斥責郭超群為一己私利而處心積慮犯案,批評兩名被告不誠實並嚴重違反誠信,打擊公眾對考試制度的信心。法官不接納兩名被告的求情因素,對二人的刑期不予扣減。
(來源: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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