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今日(3日)刊發兩份新通函,包括《有關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共享流動性的通函》,以及《有關擴展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的產品及服務的通函》。
證監會行政總裁梁鳳儀今日在金融科技周活動上提到,《有關擴展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的產品及服務的通函》中公布多項新措施,擴大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可提供的產品及服務範疇。其中,香港金融管理局發牌的穩定幣及供專業投資者的代幣,將獲豁免12個月的往績要求。
她指出,證監會將明確允許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分銷與數字資產相關的產品及代幣化證券,平台的關聯實體亦可為未在該等平台交易的數字資產或代幣化證券提供託管服務。
證監會中介機構部執行董事葉志衡回應傳媒時說,今年6月證監會與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聯合開展的「數碼資產交易牌照」及「託管牌照」的公眾諮詢已結束,市場反饋普遍積極,將會盡快公布相關內容。
在風險防治方面,葉志衡表示,將依託自動化與數據化手段構建風險防線,重點防控三大風險。一是數字資產無邊界及開放性帶來的反洗錢風險;二是託管環節的網絡安全風險;三是市場行為風險,證監會已發出邀請,徵集合作方打造數字資產監察平台,對異常交易及價格波動進行前瞻性監管。
(點新聞記者章芸菲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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