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稀思路
最近,有單法庭新聞關於選舉,有人煽動他人投白票或不投票,話說前中大學生會會長蘇浚鋒喺2021年立法會選舉時,轉載潛逃政客許智峯嘅帖文,之後被控煽惑投白票罪,當時裁判官裁定控罪合憲後,蘇浚鋒改為認罪,被判緩刑。筆者睇到案件嘅最新發展,係蘇浚鋒提出上訴後,被高院駁回,然後直接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喺呢單案件,讀者們睇到咩,筆者睇到一個關鍵名字,叫許智峯!
先唔評論有人就案件上訴到終審法院,當年成件案件嘅起因,就係許智峯喺2021年10月29日,喺Facebook發布帖文,提出所謂「如水計劃」,叫人喺選舉中投「白票」,其他人轉發佢帖文,其實客觀效果,即係都係一齊叫人投白票,蘇浚鋒好,另一個被告都好,就係畀許智峯陷害。近日,為禍人間嘅許智峯又有類似論調,係咪又想害人呢?
大約一星期前,專門害人嘅許智峯又再「出手」,一段又一段抹黑文字,筆者就唔轉述,講到最後,其實又係想煽動人唔去投票。如果同樣套用之前案件嘅邏輯,若有香港市民又再「錯信」許智峯,然後又轉發又叫人唔好投票,咁肯定又有人被許智峯害喇,筆者覺得,許智峯「始終」都能夠發揮佢嘅害人本色,咁多年來,竟然可以完全冇改變。
許智峯呢類人,包括今次又叫人唔好投票,佢嘅本色、本質真係冇乜變過,上次佢煽動人投白票,搞到有人被告、被定罪,事隔幾年,佢完全唔當係一回事,繼續煽動,其實佢有冇諗過,自己之前已經害過唔少人?依家立選又到,佢都係覺得可以繼續煽動,唔理支持者或香港市民可能會被佢煽動到?許智峯想攬炒嘅,唔止係香港,仲包括佢嘅支持者,為人極度自私。
講返今次場選舉本身,選舉氣氛熾熱,特區政府亦鼓勵公務員、各界投票,近日仲有大機構率先推出方便員工投票嘅措施,對於點解要投票,公民責任幾重要,呢啲重要因素筆者暫時唔講,有一樣嘢,已經非常值得市民包括筆者投票,就係我哋支持安全、穩定嘅香港,要用選票向破壞、唱衰香港嘅惡勢力說不。睇返幾年前嘅亂局,再睇香港今日嘅穩定,為香港穩定投一票,絕對值得!
如許智峯之流,佢哋一定唔會想香港好、選舉好,甚至會以破壞選舉為樂,因為喺佢哋眼中,如果香港唔係「跟佢哋想法去做」,就係有問題,但係,如果好似佢哋咁,其實立法會就會好似以前咁,拉布、衝擊、阻礙議會;許智峯嘅反對,恰好說明如果我哋支持議會正常運作,有效率地議事,更應該參與投票,睇返過去幾年,由基本法第23條本地立法,到處理劣質劏房嘅法案等,今屆立法會一一完成,我哋要支持立法會選舉,另一重要原因係,投票選出代表,先至唔會浪費手中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