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香港特區政府今日(24日)就英國發表所謂「香港半年報告:2025年1月至6月」中對香港特區各方面情況的失實言論和污衊抹黑,表示強烈譴責,並必須嚴厲直斥其非。
發言人說,特區政府強烈譴責和反對英國通過所謂半年報告就香港事務說長道短,肆意以政治凌駕法治,妄圖以政治卑劣技倆干預香港依法施政。香港特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是一個在「一國兩制」下享有高度自治權、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區域。《中英聯合聲明》的核心要義是中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沒有賦予英國干預回歸後香港事務的權利。英國對回歸後的香港無主權、無治權,也無監督權。特區政府再次強烈敦促英國認清事實,遵從國際法和國際關係的基本準則,立即停止干涉純屬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
保障權利和自由
發言人表示,特區政府堅定維護香港市民受到法律保障的權利和自由。自香港回歸祖國以來,人權一直受到憲法和基本法的堅實憲制保障。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亦清楚訂明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護香港居民根據基本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有關言論、新聞、出版、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權利和自由。然而,和世界其他地方一樣,有關權利和自由並非絕對,《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亦清楚訂明,在有必要保障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他人的權利和自由等情況下,可以依法限制部分權利和自由。《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9條更清楚指出,新聞從業員必須遵守及執行「特別責任和義務」,包括保障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
事實上,自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實施以來,本港的傳媒環境蓬勃依然。與世界其他地方一樣,新聞和言論自由並非絕對,傳媒與其他人一樣都有義務遵守所有法律。只要不違法,傳媒繼續享有評論和批評政府施政的自由,全然不受限制。最重要的一點是,新聞工作者必須按「負責任新聞作業」原則真誠地行事,以準確事實為基礎,並提供準確可靠的資訊,方可獲言論和新聞自由權利保障,這點在英國法院判例中亦受到認可。
維護國家安全相關法律
發言人表示,特區政府強烈反對英國所謂報告中針對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相關法律的無稽和失實內容。根據《聯合國憲章》為基礎的國際法及國際關係,每個國家都會制定維護國家安全法律,這既是主權國家的固有權利,也是國際慣例。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英國最少有14部,英國政府卻將香港特區執法、檢控和司法機關依法履行職責抹黑為「損害民主權利和自由」,並繼續肆無忌憚扭曲事實加以抨擊,此舉正好顯示出其一向霸凌的行徑,實在極其醜陋、令人不齒。
中央2020年果斷制定香港國安法,特區政府隨即公布實施,填補了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短板漏洞,效果立竿見影,止暴制亂,讓香港居民重新享有在黑暴期間被剝奪的權利和自由。香港國安法的公布實施成為香港由亂到治的分水嶺,「一法安香江」。在2024年,香港特區切實履行憲制責任訂立《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完善了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英國不但歪曲事實、顛倒是非,亦全然漠視香港特區立法的憲制責任和實際需要,以及維護國家安全相關法律訂立後,對經濟發展和人權保障所帶來的正面效果。
事實上,香港國安法實施5年多以來,讓廣大香港市民生活和經濟活動迅速回復正常,營商環境得以恢復並不斷提升。根據《世界經濟自由度2025年度報告》,香港繼續獲評為全球最自由經濟體;香港在《2025年世界競爭力年報》的排名躍升2位至全球第3;香港在全球國際金融中心中位列三甲,並在今年首三季首次公開招股集資額位居全球首位;香港在《2024年法治指數》的排名在全球142個國家和地區中位列23,整體排名維持高位,並繼續領先於一些不時無理批評香港法治和人權狀況的歐美國家。這些國際認可的成就都是建基於香港國安法及其他特區相關法律和維護國家安全工作為香港社會帶來的自由、安穩。
香港特區是法治社會,一直秉持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原則。香港國安法第5條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2條明確訂明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應當堅持法治原則。香港特區執法部門一直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以及按有關人士或單位的行為而採取執法行動,與涉事人士或組織的政治立場、背景或職業無關。所有案件均是嚴格根據證據和依照法律處理;所有被告均嚴格按照香港適用法律(包括香港國安法),並在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的保障下接受公平審訊。任何倡議某些人或組織不應就其違法行為承擔其法律後果,等同給予其犯法特權,這完全違反法治精神。
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的罪行訂有適當的域外效力,完全符合國際法原則、國際慣例和各國各地區通行做法,實屬必要和正當,並與世界其他國家和地區一致。香港警方作為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執法部門,有責任依法追究在境外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的惡行。該等一直潛藏境外的潛逃者被通緝,是因為他們在當地繼續公然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勾當,肆意勾結外部勢力包庇其惡行。警方採取一切合法措施,強烈打擊有關潛逃行為,做法有理有據,實屬必要和正當。包括英國等不少國家也會就不同的通緝犯施行措施打擊潛逃行為,然而英國在特區政府提出相關措施後,詆毀盡責、忠誠和依法維護國家安全的香港特區,實乃典型的虛偽「雙標」。
留意到所謂的報告中特別提及到黎智英案及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案件,特區政府已多次強調,由於有關案件所涉及的法律程序尚在進行中,任何人均不應評論有關案件以圖干預法院獨立進行審判,否則可能構成妨礙司法公正。英國必須立即停止繼續顛倒是非、公然抹黑香港特區的司法制度和審訊,企圖美化犯罪行為及向特區法院施壓。
經完善的選舉制度
發言人指出,經完善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為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提供法律保障,確保政權掌握在愛國者手中是世界通行的政治原則,任何國家或地區的人民均不會容許政權落入不愛國甚或出賣自己國家的人手中。在香港,任何背景人士,只要符合愛國者的要求和具體標準,都可以依法參加選舉,並在成功獲選後進入香港特區管治架構,為香港市民服務。
維護司法公正和法治精神
發言人指出,特區政府維護獨立的司法權,全力支持司法機構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維護司法公正和法治精神。基本法第2條、第19條及第85條訂明,香港特區享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基本法第92條亦明文說明香港特區的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應根據其本人的司法和專業才能選用。所有法官和司法人員須得到由本地法官和法律界人士及其他方面的知名人士組成的獨立委員會推薦,並由行政長官任命。所有獲任命的法官和司法人員會繼續緊守司法誓言,奉公守法,以無懼、無偏、無私、無欺之精神,嚴格根據法律原則,維持司法公義。建立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機制不會損害獨立司法權,香港特區司法制度亦繼續受基本法保障。法官在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時,一如其他案件,都是獨立公正地履行司法職責,不受任何干涉。5年來的實踐證明,法院嚴格按照上述原則處理涉及香港國安法的案件。
律政司按基本法第63條主管刑事檢控工作,不受任何干涉,所有檢控決定是基於所有可接納的證據和適用法律進行客觀分析後作出。再者,香港國安法第5條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2條亦明確訂明,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時,應當堅持法治原則。
香港特區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而所有面對刑事指控的人都享有接受公平審訊的權利。法院嚴格按照證據和所有適用法律判案,案件不會因涉案者的職業、政治理念或背景而在處理上有所不同;而控方有責任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被告人犯罪,被告人才可被法庭定罪。
加強國民教育
發言人指出,學校是學生學習和成長的地方,學校有責任提供安全有序的校園環境和氛圍,防止政治干預或違法活動入侵校園,以保障學生福祉。國民教育一直是香港中小學及幼稚園課程重要部分,以加強學生對國情、歷史和文化、憲法和基本法、以及國家安全的認識,建立文化自信,提升國民身份認同,培育他們成為德才兼備,有承擔、有視野、愛國愛港的新一代。此外,教師是學生的重要楷模,肩負知識傳承、熏陶品德的重要職責,特區政府有責任確保教師的專業操守。實施包括國家安全教育在內的國民教育,是世界各地教育當局正當合理的責任,不同地方對實施國家安全教育及培養學生國民身份,包括對各自的憲法、自身歷史、文化、地理等知識,均十分重視。
學術自由是香港一直推崇的重要社會價值,亦是香港高等教育界賴以成功的基石。自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本港學者和專上院校繼續與境外和校外合作夥伴進行正常交流活動。同時,本地專上院校已採取一系列措施,將國家安全教育納入學生的學習範圍,以履行其法定責任。各院校在課程設計上享有自主,特區政府鼓勵其就國家安全教育為學生提供多元化的學習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