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10月17日下午,國防部新聞發言人張曉剛大校就近期涉軍問題發布消息。
張曉剛表示,黨的十八大以來,全軍和武警部隊堅決貫徹黨中央、中央軍委決策指示,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重拳懲貪肅腐,軍隊反腐敗鬥爭不斷向縱深推進。經黨中央、中央軍委批准,中央軍委紀委監委陸續對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軍委副主席何衛東,中央軍委委員、軍委政治工作部原主任苗華,軍委政治工作部原常務副主任何宏軍,軍委聯合作戰指揮中心原常務副主任王秀斌,東部戰區原司令員林向陽、陸軍原政委秦樹桐、海軍原政委袁華智、火箭軍原司令員王厚斌、武警部隊原司令員王春寧9人立案審查調查。經查,這9人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涉嫌嚴重職務犯罪,數額特別巨大,性質極為嚴重,影響極其惡劣,依據相關黨內法規和法律法規,黨中央決定給予9人開除黨籍處分,將涉嫌犯罪問題移送軍事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其中,給予何衛東、苗華、何宏軍、王秀斌、林向陽、秦樹桐、袁華智、王春寧8名中央委員開除黨籍處分,待召開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此前,中央軍委已決定給予以上9人開除軍籍處分。

對何衛東、苗華、何宏軍等人的嚴肅查處,再次表明了黨中央、中央軍委將反腐敗鬥爭進行到底的堅定決心,彰顯了軍中絕不允許有腐敗分子藏身之地的鮮明態度,是黨和軍隊反腐敗鬥爭取得的重大成果,人民軍隊更加純潔鞏固、更具強大凝聚力戰鬥力。
開除黨籍意味着什麼?
《中國共產黨章程》規定:「對黨員的紀律處分有五種: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
「開除黨籍是黨內的最高處分。各級黨組織在決定或批准開除黨員黨籍的時候,應當全面研究有關的材料和意見,採取十分慎重的態度。」

與停止黨籍不同,開除黨籍是五種黨紀處分之一,而且是黨組織對黨員最嚴厲的處罰,針對的是嚴重違犯黨紀的黨員。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列出了給予開除黨籍處分的具體情形,並規定「黨員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五年內不得重新入黨,也不得推薦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或者高於其原任職務的黨外職務」。此外,黨的各級代表大會的代表受到留黨察看以上處分的,黨組織應當終止其代表資格。

相關閱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