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咗我都唔車你」的士司機嫌乘客行李多拒載 罪成判罰1200元

【點新聞報道】女乘客與其外傭去年10月在西貢欲乘搭市區的士前往清水灣住所,遭司機多番質問為何不乘搭新界「綠的」,又指乘客隨行物品過多、應找客貨車,當外傭打算將物品放置車尾箱時,司機更猛力蓋上車尾箱及稱「上咗我都唔車你」。涉案的57歲的士司機被票控「的士拒絕租用」罪名,經審訊後,裁判官吳卓樺今日(17日)於九龍城法院裁定被告罪成,考慮到被告初犯及屬單一事件,判罰款1200元。

被告胡建祥,被票控一項「的士拒絕租用」罪,指他於2024年10月13日下午5時47分於西貢福民路的士站內,身為的士司機,無合理辯解而故意拒絕接受胡姓租用人的租用。

裁判官吳卓樺判刑時考慮到案情及事後經過,判罰款1200元。(點新聞資料圖)

女乘客證供指,案發時她在西貢購物後打算乘搭的士返回清水灣住所,被告卻重複問她為何不乘搭新界的士,當她的外傭想將膠箱、晾衫架等物品放入車尾箱時,被告又猛力蓋上車尾箱及指空間不足。女乘客便嘗試把物品放在後座,被告卻稱「你唔好夾硬上我架車,上咗我都唔車你」,又指她應找客貨車。最終女乘客下車,並拍下被告車牌號碼,被告亦拍攝女乘客和外傭及稱「我影你哋幾多嘢。」

被告在審訊中亦有出庭自辯,稱自己任職的士司機9年,女乘客當日從前方一輛混能的士下來,其後上了被告的的士,當時被告曾問對方為何不乘坐前方混能的士,她稱因隨行物品未能放入車尾箱,被告才打開車尾箱,讓她嘗試放物品,又指如未能擺放,她需改搭客貨車,但她最終沒擺放物品到車尾箱,反而試圖將物品放到前座,被告則指此舉會阻礙駕駛視線,女乘客疑感不滿及隨即改搭另一輛的士。

裁判官吳卓樺認為,被告的說法有多處不合理,如果女乘客曾因物品問題須改搭的士,她在登上被告的士前,理應先詢問其車尾箱是否有足夠空間,否則只會更費時失事,而且被告指女乘客嘗試把物品放在前座乘客位,但前座空間更少,她沒有理由這樣做;裁判官吳卓樺遂拒納被告說法。

裁判官吳卓樺指,被告案發時未等外傭把物品放入車尾箱,便用力關上車尾箱,又指女乘客太多物品、應找客貨車,後來亦拿出手機拍攝對方,唯一合理推論便是當時被告不想接載攜帶大量物品的女乘客一行,故裁定被告罪成。

裁判官吳卓樺判刑時,考慮到案情及事後經過,被告過去沒有交通定罪記錄,本案屬單一事件,判罰款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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