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網約車條例草案三讀通過 陳美寶:實現市民司機與行業三方共贏

【點新聞報道】立法會今日(15日)三讀通過《2025年道路交通(修訂)(網約車服務)條例草案》,政府表示歡迎,指是引入網約車服務規管制度、為市民提供更安全可靠及多元的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的一個重要里程碑。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在立法會發言時表示,今次立法標誌着香港網約車服務正式進入規管時代,旨在透過「以民為本、良性競爭、共存互補」宗旨,處理多年來有關網約車的爭議,為市民提供更多安全合法的出行選擇,同時推動點對點行業現代化和年輕化,實現市民、的士、網約車共贏。

陳美寶指出,網約車服務不僅是公共交通議題,更關乎創新科技與智慧城市發展,面對全球大城市出行模式變革,今屆政府全速推進立法,正是為回應社會各界對規管網約車的殷切訴求。

今次通過的條例草案,確立了網約車服務「三方持牌」的核心規管框架,即平台、私家車及司機必須分別領取牌照,任何一方無牌提供服務即屬犯罪並須負刑責。其中,平台需符合香港商業登記、具備充足營運能力等入場門檻,並承擔維持高效服務、審核旗下車輛及司機資格、備存及提交營運數據等責任,確保數據安全與服務質素;私家車則需滿足車齡低於12年、每年驗車、持有合適第三者風險保險,以及「人車綁定」(僅登記車主可提供服務)的要求,避免車輛許可證炒賣及黑車問題;網約車司機亦須符合指定條件,例如年滿21歲、五年內無嚴重交通定罪紀錄等,並通過相關考核。

除了規管網約車服務外,《條例》亦加強了與非法取酬載客相關的罰則和安排,包括訂明被定罪的司機須被取消駕駛資格不少於12個月(最長可達3年),以及強化暫時吊銷相關車輛牌照及扣押車輛的安排,讓執法機關在未能識辨涉事司機以作出刑事檢控的情況下,仍可扣押涉案車輛,以進一步打擊非法取酬載客活動。

針對車輛總量問題,陳美寶解釋,鑒於香港人口密度高、公共交通使用率近9成的獨特情況,條例明確對網約車數量實施總量限制,避免無限發牌引發交通擠塞、惡性競爭等負面影響,具體數量將綜合市民叫車體驗、平台營運需要、道路承載力等因素制訂。

車費方面,持牌平台可依市場情況制訂收費,但必須在行程開始前向乘客清晰公示,政府則保留在出現割喉式減價、惡性競爭時的規管權。為便利新血加入行業,政府將合併的士與網約車筆試,已持有的士駕駛執照者無需重考即可申請網約車駕駛許可證。運輸署亦將於下個月實施優化後的的士筆試,大幅刪減地點、路線相關題目,以配合現今導航技術發展。

陳美寶還強調,網約車與的士行業並非零和博弈,而是共存互補,為市民提供更多元選擇,共同提升點對點公共交通服務質素。

陳美寶表示,條例通過後,政府將繼續與各持份者磋商,通過附屬法例敲定技術細節,目標在2026年第四季推出持牌網約車服務。她期望透過今次立法,重塑香港點對點個人化服務生態,實現「市民選擇多元化、司機隊伍年輕化、行業發展現代化」的長遠願景。

(點新聞記者陳子萌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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