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點新聞報道】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主管高級督察廖偉倫今日(10月2日)簡報,新界南交通部於葵青區進行打擊非法載客取酬(俗稱「白牌車」)的行動。
今日,新界南總區交通部人員在葵青區一帶派遣便衣人員喬裝乘客,於行動中成功截獲兩輛私家車,並拘捕兩名分別為34歲及50歲的本地男司機,涉嫌「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被捕人士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11月上旬向警方報到,其所駕駛的私家車亦已被扣查以作進一步檢驗。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除非汽車持有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使用車輛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首次定罪可被處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再次違犯則可被處罰款2.5萬元及監禁12個月。
警方呼籲市民,出行時應選擇合法的交通工具。若相關車輛被用於非法載客取酬,其第三者風險保險可能失效。一旦發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均可能失去應有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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