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登仔」煽公開非禮案事主相 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點新聞報道】男子去年在連登討論區留言,煽惑港大迎新營非禮案的罪脫男被告,公開案中女事主的資料,經審訊後,涉案被告被裁定煽惑他人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罪成,暫委裁判官鄭潤聰昨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判處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周卓銘(33歲)報稱商人,被控於2024年5月7日與8月7日之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非法煽惑他人在未獲資料當事人女子X同意下披露X的個人資料,即其相片,導致X或其家人蒙受指明傷害,或罔顧該披露是否會或相當可能導致X或其家人蒙受指明傷害。

辯方求情稱,被告的社服令報告正面,他明白行為對第三方造成不便、行為不合適,並向事主致歉。辯方又指,周已因「多口」而有定罪紀錄,望裁判官接納報告建議,判他社會服務令。

法官判刑時指出,今次罪行嚴重,被告可能帶來深遠後果,即可能致使其他人不願出庭作證,但被告初犯及在案中沒有得益,他可能只是出於貪玩、沒有想清楚嚴重性便犯案,而被告也因定罪而失去了地產經紀牌照。考慮到辯方求情及事件經過等,法官決定採納報告建議,判處被告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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