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背後|知識的壟斷

文/張俊獅

不少國家的政府都宣稱堅決抵制壟斷現象。究其原因,一旦市場形成壟斷格局,競爭的活力就會隨之消散。而壟斷企業憑藉其特殊地位實施壟斷行為,藉此攫取巨額的壟斷利潤。也正因為如此,眾多國家紛紛制定相關法律,旨在防範和遏制壟斷行為的滋生。

這裡以香港特別行政區為例展開說明。早在2012年6月,立法會便通過了《競爭條例》,隨後在2015年12月14日,該條例正式生效實施。

依據香港競爭事務委員會公布的資訊,《競爭條例》設立了三項準則,專門用於禁止各類限制競爭的行為。這三項準則具體為:「守則禁止反競爭的協議;守則禁止業務實體濫用市場權勢;合併守則禁止反競爭的合併與收購安排。」

在全球各地,眾多相關法律法規相繼出台,其核心目標都是為了在商業活動中徹底杜絕壟斷現象的發生。

追根溯源,壟斷的存在意味着市場競爭機制的缺失。可不禁讓人思考,為何競爭對於社會發展而言如此不可或缺呢?

根據競爭委員會給出的解讀,競爭所帶來的諸多益處體現在:「在自由市場經濟體系,企業之間相互競爭,以最佳的價格提供最多元化的商品。在具有競爭的市場,每個人均能享有更佳的價格、更優質的產品,與更多樣的選擇。競爭亦推動經濟效率及鼓勵創新,促使企業提供價格相宜的佳品來滿足消費者的需求。」

由此可見,競爭對於社會發展的重要意義不言而喻。而一旦壟斷出現,競爭便難以出現,這也正是壟斷行為飽受詬病的根源所在,更是世界各國紛紛制定反壟斷法的關鍵原因。

然而,人們往往只將目光聚焦於商業領域的壟斷現象,卻忽視了其他領域同樣存在的壟斷問題。而這一被大眾刻意忽視的壟斷行為,恰恰是當前經濟教育問題的癥結所在。

這種壟斷,就是知識壟斷!

從本專欄開始至今,筆者一直與各位讀者深入探討西方主流經濟學中存在的諸多錯漏之處。

這些錯漏背後的原理,其實並不複雜。經過詳細剖析,相信很多讀者都能夠理解其中的道理。

但值得深思的是,如果沒有人特意指出這些問題,很多人都很難察覺到其中的破綻。事實上,不僅普通大眾難以發現,就連許多商科專業畢業的大學生,也未能意識到這些理論的錯誤之處。

需要強調的是,大學教育的核心目標之一,就是培養學生的批判性思維能力。

然而現實卻與理想大相徑庭。我在香港、內地以及國外都有過教學和指導學生研究的經歷,多年來我發現,不同地區的大學生存在一個共同現象:大部分人都缺乏對經濟理論進行批判性思考的意識。

這種現象並非香港獨有,而是一個全球性的普遍問題,各地大學生在學習經濟理論時,常常會陷入同樣的思維誤區。

細究起來,為何學校大力宣導的批判性思維,在面對經濟理論的錯誤時卻難以發揮作用呢?

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在於,許多人盲目迷信教科書的權威性,理所當然地認為教科書不會出錯,因此很少主動去思考和質疑。

大家不妨問問自己,有多少人曾對教科書中的內容產生過懷疑呢?

正因如此,大多數人都選擇全盤接受教科書傳遞的資訊。

而這種思維定式,恰恰為別有用心之人提供了可乘之機,使得他們能夠藉此影響大眾的經濟觀念和世界觀。

因此培養學生真正的批判性思考,擺脫西方理論的枷鎖,正是當今教育界所面臨的重大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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