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真D|寵物入食肆的題內話

文/黎岩

施政報告提出放寬《食物業規例》,餐廳可以提出申請牌照,容許狗隻進入餐廳,是項德政,結束了長達30年的寵物狗入餐廳禁令。這對不少養狗市民來說是「福音」,相信亦有利營商環境,吸引更多客源,促進食肆生意。但這或許是部分食肆及寵物愛好者單方面的想法,始終有部分市民並非完全認同「與狗同食」的就餐環境,更有部分帶同小朋友出街的家長亦擔心寵物可能對孩童帶來的包括疾病傳播及人身攻擊的潛在危險,更有食肆擔心順得嫂情失哥意,顧了此失了彼,最終得不償失。

根據1994訂立《食物業規例》第10B條,其實只規管任何人不得將狗隻帶進任何食物業處所內,包括餐廳的室內或露天座位區,導盲犬及執行法定任務的狗隻(如警犬)除外。違規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港幣10,000元及監禁三個月。該法例當年旨在防止食物污染及瘋狗症傳播。但隨着寵物疫苗普及、飼養文化進步,瘋狗症風險已大幅降低。但只限制狗隻,並未涵蓋貓、兔或烏龜等寵物。意即根據現行法例,將寵物貓、寵物鸚鵡,甚至寵物羊駝這般巨型的寵物等帶入餐廳並不違例。看起來似乎單單對狗隻不公平不友善。

據政府統計處數據,全港有超過24萬住戶飼養貓狗,佔總住戶的9.4%,反映寵物經濟的巨大潛力。不過《食物業規例》卻讓不少毛孩主人在外出用餐時感到不便。變通的辦法,就是將寵物狗拴在透過玻璃窗口能夠看得見的地方,以安慰受到歧視感到不友善的狗隻的受傷心靈。更有相當多的主人只好委曲求全,點外賣在外面吃。秋冬春涼爽季節尚可,惟炎炎夏日,似乎難以忍受。

一般認為,措施對本港的餐廳是「新契機」,相信有機會吸引飼養寵物的人士到餐廳,從而帶來額外的收益。實情是,在忙忙碌碌的香港,即便是寵物愛好者,絕大多數也是朝九晚五來去匆匆,好多都是放工之後遛狗,周末或節假日偶爾帶同寵物外出。日日帶狗外出就餐的幾率並非十分普遍,預期箇中的商機將十分有限。再加上部分抗拒寵物人士,絕對不會與狗為伍,同時亦擔心狗隻在餐廳內胡亂跑動、吠叫等,會引起其他食客不安。當然,主要是攜帶小朋友的家長,畢竟小孩喜歡動物是天性,看見寵物狗很喜歡動手動腳撫摸,而所有狗隻並非個個訓練有素,亦並非狗狗喜歡任人摸頭,也因此,造成意外並非完全無可能,所以,部分護犢心切的家長可能會有抵觸甚至防範心理。

再者,就寵物狗本身而言,動物就是動物,通人性也乏人性。始終會有失控的可能性,就算排除寵物狗攻擊人類的可能性,又有誰人可以保證,他家寵物不會「狗有三急」,隨意隨地便溺呢,若果狗隻在他人大快朵頤的時候,失控便溺,如何是好,甚至拉出朵朵黃金,確實有點倒人胃口。

從食肆經營者方面看,除非他本人是寵物愛好者,好有善心愛心,否則,相信申請狗隻入食肆的積極性應該不高。原因除以上擔心外,也會擔心狗隻可能給食肆帶來的公共衞生問題,特別是部分配置地毯的高檔食肆,若然被狗隻便溺一次,其中所帶來的損失絕非能夠等同一餐毛利。當然,沿街觀察,本港絕大多數寵物愛好者確實很有修養,遛狗時通常會帶備一樽水,當狗隻便溺時,會沖刷處理現場。縱然如此,亦未必能夠完全洗滌狗尿的濃味。以西九龍佐敦往圓方的長約百米的天橋為例,該區因為設有狗隻活動場所,該段天橋是遛狗人士的必經之路,也因此,除了難以洗刷的狗尿痕跡外,不論春夏秋冬,路經該天橋都能夠聞到刺鼻的狗尿味。

近日成為話題王的內地西貝餐廳,其溫州分店8月31日晚就發生一宗引起公憤的事件。有兩名顧客帶着一隻寵物狗進入餐廳,不僅將狗放在餐椅上,待菜品上桌後,還直接用餐廳提供的筷子夾菜喂狗。此類場景相信不會發生在高度文明的香港,但若然有狗隻聞到陣陣肉香,對餐桌甚至鄰桌餐盤中的美食垂涎欲滴,狗視眈眈時,是否會直接影響食客的就餐興致,又或主人或友善人士將自己的美食投餵寵物狗,以至於會給餐廳環境造成污染,又該如何,總不能強令寵物主人自行清理,這都會令到食肆經營者左右為難。

曾指批准狗入食肆有助生意屬「想法不正確」的行會成員、自由黨黨魁張宇人近日就言,不相信會出現寵物排隊的食肆生意「爆到七彩」、而普通食肆無人幫襯的現象。而有餐廳負責人預計牌照條款會更麻煩,「如果又要改裝,即係我要投資落去」,表明不會申請;他又擔心若餐廳標明準寵物入內,恐會流失一批食客。狗主多數在假期才帶狗狗外出,用餐機會有限,最終是「商家輸」。所以,「不如唔搞好過」。

與時俱進容許狗隻入食肆確實是好事,許多國際大都會如紐約、倫敦等都已先行一步,香港作為與國際接軌的大都市,展現開放包容多元的都市文化也是大勢所然。容許狗隻進入食肆,可能需要從就餐環境等多方面考慮,也可能需要從狗隻的品種考慮,就算不考慮安全與衞生,食客也不希望一隻大型的金毛犬阻頭阻事,阻礙通道。所以,確實需要擬定一個完全之策,既能滿足寵物愛好者的萌寵心態,又能平衡到其他食客的就餐習慣,才能營造更多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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