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紀緯紋
行政長官李家超在新一份施政報告中明確提出「加快發展北部都會區」的戰略部署,並宣布成立由他親自領導的「北都發展委員會」。這一舉措標誌着香港在發展觀念、戰略選擇和執行機制上正在發生深刻轉變。面對內外發展新形勢新環境,香港正逐步摒棄過時的思維模式,以更加積極有為的姿態主動制定發展戰略。正如國務院港澳辦「港澳平」文章強調,報告展現了香港新階段新發展的昂揚奮發氣象。
積極有為引領變革新理念
特區政府加快轉變角色步伐,從過去相對保守的監管者角色轉變為積極引領發展的推動者。行政長官在報告中坦言,北都區建設「所需資源投資龐大」,他為此「心急如焚」。這種急切感反映了政府發展理念的轉變——更加主動地介入經濟社會發展,而非單純依賴市場自發調節。這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頂層設計強化,行政長官親自「掛帥」;二是資源調配優化,通過專門機構和法規確保項目推進。此舉對香港發展有深遠意義。
香港正從空間和產業上主動優化發展戰略。面積約佔全港三分之一的北都區與深圳接壤,是香港融入粵港澳大灣區最重要的橋樑,其發展能創造大量職位及提升生產力。北都區建設的意義在於其是跨越傳統城市格局的重大戰略調整,不再局限於本地發展,而是放在粵港澳大灣區整體規劃中考量,體現了區域協同發展的新理念。
當前,探索北都區的發展模式與執行機制已成為香港社會的首要大事之一。報告展現出特區政府試圖擺脫過去行政程序的桎梏,力爭簡化行政措施、「拆牆鬆綁」,包括審批制度和開發模式的多元創新、採納新的建築方法和成功的建造技術、靈活批撥土地和彈性處理補地價問題等。這種靈活的開發策略改變了香港過去單一的土地開發模式,提高了發展效率。同時,執行機制從監管型轉向促進型,實質性支持創新和突破發展。
制度與法律的雙重保障
報告所提出的一系列創新措施,必須獲得制度的保障與法律的支持。北都區發展是數10年的大項目,需要長期且穩定的統籌與執行機構。「北都發展委員會」由行政長官擔任主席,下設發展及營運模式設計組、大學城籌劃及建設組、規劃及發展工作組。在發展及營運模式設計組的統領下,成立園區公司、法定或非法定專門機構,以及制定合適的公私營合作模式。
委員會的高級別配置,彰顯了政府推進該項目的決心。筆者認為該委員會應成為行政長官領導下的常設組織,以確保政策的持續性和協調性,避免以往大型項目因政府換屆或部門協調不暢而延誤的問題。此外,必要時更可參考特首顧問團形式,招攬本地、內地和國際政商界領袖為北都區的長遠發展出謀獻策。
不能忽視的是,法律可與制度相輔相成,共同確保北都區的順利發展。行政長官表示將訂立加快發展北都的專屬法例,授權政府制定簡化的法定程序。該專屬法律將包括成立法定園區公司;為園區公司設立專項撥款渠道;管理指定地區跨境流動的便捷方法;加快批出建築圖則;放寬各分區大綱圖的准許用途及微調發展參數等。這種創新做法為北都區快速發展提供了法律基礎,解決了過去發展過程中常常遇到的法律程序冗長問題,可確保項目推進的合法性和效率。
創新和清晰的發展思路、良好的制度構建是北都區成功發展的關鍵因素之一,美好的發展願景同時需要多方良性互動和積極參與。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已展現出為經濟為民生「心急」的一面,社會各界沒有藉口不積極響應。有了北都發展委員會及其3個工作組,本地、內地、國際的政商界和民間代表大可更放心參與,在規劃、建設、營運等不同階段配合支持國家與香港的發展。
(作者為香港中文大學香港亞太研究所副研究員、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成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