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是機場|施政報告首推部門首長責任制 李家超有擔當夠勇敢!

文/稀思路

特首李家超今日(17日)發表新一份施政報告,當中亮點有成立「北都發展委員會」、建立「部門首長責任制」、加強人工智能應用以至修改外勞比例保本地就業等等,睇唔同媒體嘅新聞,外界最為關注嘅,似乎就係「部門首長責任制」嘅部分,筆者上網睇到,已經有媒體以「失職公務員可被扣糧、革職」為題,去講如果部門首長等失職,最嚴重係可以面臨咩後果。李家超推出「部門首長責任制」,不論外界點樣評價同解讀呢項新舉措,筆者係會用一個字去形容,就係一個「勇」字!

點解話李家超「勇」?雖然筆者以至讀者,都未必係政府中人,但由港英時代沿襲下來嘅公務員體制,用中性啲嘅講法,可以叫「官僚」,如果筆者用直白啲講法,其實公務員亦係政府施政嘅「一座大山」,司局長呢啲問責官員,有事就要問責,但首長級公務員呢?過去讀者們都好少聽過佢哋要問責,甚至乎係唔需要問責,依家李家超建立「部門首長責任制」,可以話知難而行,亦係十分有勇氣嘅表現。

李家超表示,自佢上任以來,積極推動政府與社會改革,發展經濟、改善民生,改變咗政府文化,建立「以結果為目標」嘅政府。其實,今次李家超推行「部門首長責任制」,正正就係進一步改變政府文化,司局長係問責官員,政府部門首長等就係執行政策嘅團隊,如果司局長要負政治責任,部門首長就應該負起行政責任。筆者曾經聽過有人分析,司局長有事要負責,但有時執行權力喺常任秘書長等身上,所以李家超今日推行新嘅責任制,就推動到無論係司局長定係部門首長,如果出錯或失職,就各自負起應有責任。

另一政策亮點,讀者們都可能睇到係成立「北都發展委員會」,但呢個「北都發展委員會」有咩特別之處?特別之處就在於,呢個委員會係由李家超本人去領導;即係話,如果要作出最高決策或最後決定,李家超係冇將個責任交畀其他人,而係由佢本人去領導或協商決定,呢個決定同建立「部門首長責任制」道理其實係一樣,李家超事不避難,如果北部都會區嘅發展問題需要高層次官員去解決,可以由佢或者司長、副司長去解決;如果公務員隊伍喺問責方面要加強,李家超亦願意挺身而出,做第一個提出解決問題嘅人。

喺施政報告發表前,社會就曾經吹咗一陣「風」,建議政府派發2000元消費券,指定市民要將消費券用喺本地消費,最終,特區政府並無採納建議。坦白講,派錢係最直接、可以節省思考嘅措施,但其實,筆者都唔贊成,而支持特區政府投資未來嘅方向。首先係現時公帑資源緊張,唔應該隨便再派錢或者派消費券;第二,則係如果公帑要最有效地使用,一定係用嚟投資未來,無論係人工智能、必要嘅社會福利等,將錢精準投放喺最需要地方,性價比先係最高!

有政策、有政績,有啲嘢係呃唔到人,例如公屋輪候時間,平均就由6.1年縮短至5.1年,如果公屋供應再增加,將來更有望縮短至4.5年。近年香港喺唔同領域嘅國際排名,包括香港金融中心地位、整體競爭力、人才競爭力、安全城市排名等都上升,其實以李家超為首嘅特區政府亦係用事實說話,由治及興嘅香港愈來愈穩,而特區政府嘅改革決心,明顯亦愈來愈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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