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點新聞報道】前港姐亞軍李明慧疑遭丈夫陳燿陽恐嚇及襲擊一案,陳早前被裁定刑事恐嚇罪表面證供不成立,裁判官林子康昨在東區裁判法院裁定他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名不成立,指儘管陳燿陽的行為確實十分可疑,惟沒有足夠證據顯示他犯案,終裁定他襲擊罪脫。
被告陳燿陽(58歲)報稱商人,原被控於2025年1月21日,在赤柱赤柱村道50號某單位威脅女子陳李明慧會使其人身遭受損害,意圖使她受驚,以及同日同地襲擊陳李明慧,因而對她造成身體傷害。李明慧昨日沒有到庭聽判,陳燿陽則由多名親友陪同到庭,他在庭外回應傳媒時說:「多謝關心,法律是公義的。」
裁判官裁決時表示,根據女傭證供,案發時見被告與李明慧發生糾纏,李身上的傷或可能在雙方糾纏時造成。兩名先後到場警員指李明慧沒有透露遭被告持刀恐嚇,及沒有提及身上傷痕,裁判官認為若李因被告確實遇襲受傷,應會當場告知警員,不會待其後到警署才提及。裁判官稱,儘管被告舉動十分可疑,但控方沒有足夠證據顯示被告犯案,終裁定他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不成立。
翻查資料,現年48歲李明慧於1997年當選港姐亞軍後,2003年嫁予已故著名教育家陳樹渠的幼子陳燿陽,其後誕下一對龍鳳胎。陳燿陽則是知名慈善家及教育家,有指其家族資產逾200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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