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容永祺
非常高興立法會今次能以71比14,大比數否決了《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條例草案》)。
根據提交給條例草案委員會的公眾意見書,有超過八成是反對意見,民意可謂非常清晰。今次立法會的表決,撇除主席、缺席和棄權票,也有超過八成的議員反對,充分反映及體現香港的民意。立法會議員能夠作出智慧及獨立的決定,值得讚許。
今次可謂是四贏之局面。其一,終審法院在2023年9月5日就岑子杰案頒下判決,在3比2的比數下,裁定政府有積極義務確立替代框架,讓同性伴侶關係獲得法律承認,並制定就該等承認所伴隨的適當權利和責任。岑案的終審判斷,融合了外國觀點,其中一位終審法官,乃海外非常任法官。該案裁決體現香港司法的獨立性,彰顯香港在「一國兩制」下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而且行之有效,粉碎了「香港司法獨立不再」的說法。
其二,政府回應終審法院的裁決,在過去兩年密鑼緊鼓,積極不斷推動,並於今年7月刊憲《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進行審議立法,充分體現其盡職履責,及對香港法治的重視和對香港司法機關的尊重。《條例草案》被否決,政府雖感失望但表示會尊重立法會的決定和投票結果。
其三,立法會議員經常接觸社會各界和市民,聆聽民情,了解民意。議員專業及認真地審議法案,否決《條例草案》,充分發揮代議士本色,體現立法會享有的立法權。今次立法會以大比數否決《條例草案》,為完善選舉制度後首次有政府法案被否決。在完善選舉制度後,曾有擔憂立法會會失去獨立的審議權及監察政府的功能。但今日觀之,此憂可作罷。
其四,在香港,主流家庭仍奉行「一男一女、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條例草案》被否決,讓香港民意在立法會上得以被充分反映。此外,今次案例反映香港在國家授權下,行政、立法及司法三方各司其職、相互尊重,有效運作,使香港在「一國兩制」下得以行穩致遠。
筆者對於小眾性取向和同性戀/同性伴侶,向來秉持相互尊重的態度,因為那畢竟是個人的自由和選擇。今次《條例草案》雖被否決,但相信政府可以通過靈活的行政措施及政策,讓他們的權利和責任得到保障。
只是,家庭是社會的基石,家庭需要男女有效結合才得以繁衍,社會才能昌盛。香港向來奉行的「一男一女、一夫一妻」的異性婚姻制度,萬不可輕易動搖。若為小眾權益而立法,顛覆香港原有的主流價值,破壞傳統的婚姻制度,則因少失大,絕不符合香港和國家的整體利益。
(文章僅代表個人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