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建峯沙田噴漆認罪候懲 官指有機會判監

【點新聞報道】前公民黨成員曾建峯涉於今年6月初,在火炭一工廈外之馬路及告示欄,以黑色噴漆噴字及圖案,被控一項刑事損壞罪。他早前否認控罪,案件原定昨於沙田裁判法院開審,不過開審前他改為認罪,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9月18日判刑,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和感化報告,同時強調有機會判監。

被告曾建峯(50歲),被控一項刑事損壞罪,指他於2025年6月4日在火炭峯山工業大廈外之馬路及行人路,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特區政府的財產,即一部分的馬路及一塊告示欄,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裁判官指本案最大求情理由為被告坦白認罪,決定把案件押後至今年9月18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感化和社服令報告,但強調仍有機會判處監禁式刑罰。

辯方求情表示,被告現時為一名小說作家,案發當晚因創作不順利,加上母親身體變差,在喝了兩支紅酒後受酒精影響而犯案,其行為實屬不智。辯方指被告損毀的物品不算嚴重,望法庭考慮以罰款及感化方式處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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