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點新聞報道】一名姓曾(51歲)私煙拆家,在本周一(25日)被發現棄屍在天水圍亦園路港深西部公路天橋底,頭部有刀傷。警方事後拘捕15男女。涉案司機及車主等3男子今(29日)早於粉嶺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控一項串謀謀殺罪;另外3男女涉嫌分別提供住宿膳食及金錢,各被控一項協助罪犯罪。6名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1月21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被控串謀謀殺的3名被告須還押候訊,涉協助罪犯的3男女則獲准保釋。
控方今交代涉案刀手仍然在逃,另申請押後案件獲准,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檢取分析閉路電視片段及電話。協助罪犯罪的3名男女被告分別獲准以1千元及1萬元現金保釋,期間不得離開香港,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居於報稱地址,每晚到警署報到。
今日提堂的6人,其中3名被告楊友填(男,48歲)、黃志賢(男,35歲)及張傳威(男,33歲)各被控一項「串謀謀殺」罪,即於今年8月25日,在香港與葉俊霆及其他不知名人士,串謀謀殺曾姓男子。
其餘3名被告吳偉鵬(男,65歲)、黎曉琳(女,25歲)及李林(男,27歲)則分別面臨「意圖妨礙拘捕或檢控罪犯而協助罪犯」。
控罪指,吳偉鵬於今年8月25日,在東涌滿東邨滿順樓某單位,在知悉或相信楊友填及黃志賢就串謀謀殺或另一可逮捕罪行有罪,並在無合法權力依據或合理辯解下,提供住所予楊及黃以匿藏,而意圖妨礙拘捕或檢椌他們。
黎曉琳被指於今年8月26日,在東涌福朋喜來登酒店某房間,在知悉或相信楊友填及黃志賢就串謀謀殺或另一可逮捕罪行有罪,並在無合法權力依據或合理辯解下,提供膳食予楊及黃,而意圖妨礙拘捕或檢椌該他們。
李林被指於今年8月27日,在荃灣荃貴街休憩處,在知悉或相信男子葉俊霆就謀殺罪或另一可逮捕罪行有罪,並在無合法權力依據或合理辯解下,向葉提供金錢以協助他逃走,而意圖妨礙拘捕或檢椌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