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真D|威脅制裁法官是「逆向腐敗」

文/陳術

自香港國安法立法以來,香港司法糸統、法官及檢控官等,成為了外國勢力針對的對象,為了干預法庭案件、支持危害國家安全的政客,美國等西方國家甚至不惜以「制裁」為恐嚇手段,試圖影響在法庭審訊的不同案件。日前,麥機智(Andrew Colin Macrae)在出席大律師公會一個論壇時,就罕有地批評有關做法等同「逆向腐敗(form of reverse corruption)」,強調本港法官從不會受威脅,本港法庭依然獨立並公正地執行法律,呼籲市民放心。

曾經審理不同重大案件的麥機智,在論壇上指出,近3至4年有部分地方質疑香港的法治獨立,他從未見過香港的法官在別人指示下行事。但是,就有人聲稱本港法官缺乏獨立,甚至提出制裁,他反問制裁目的是令法官離職或不按某些方式行事,跟鼓勵他們按某些方法行事有何分別?麥機智希望「惡意批評者」明白,香港法庭是不會受威脅,是純粹根據法律去審理案件,亦希望向公眾保證,法官是獨立及公正地行使法律。

以上一番話,出自麥機智之口特別有說服力,因為根據資料,他除了審理過前政務司長許仕仁涉貪案,亦曾經處理過「818流水式集會案」上訴,在有關案件,黎智英等被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定罪上訴得直,法庭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定罪撤銷;同時,被告們的「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維持原判,部分被告亦因此而得以減刑。一個簡單的問題,如果法庭受到干預,甚至是「針對反對派被告」,恐怕亦不會出現反對派人士就定罪上訴且得直的案件。

筆者認為,麥機智的正義言論,完全符合香港的法治狀況,包括香港一直是司法獨立。從香港國安法層面,經過合法、合理且有必要的制定法律,法官在處理案件時,不受任何人影響,而是根據案情、證據來判案;其次,外國勢力以所謂制裁手段恫嚇法官,如果法官因為制裁而被迫不行使職權,那是一種「逆向腐敗」;第三,也是麥機智的個人經歷,如果香港這普通法體系出問題,大概也不會出現前高官等有權勢人士被定罪、被判入獄的案例。

麥機智所表現的,正正就是本港司法人員包括法官、檢控官等應有的風骨,外國勢力可以威脅香港法官,但香港法官、檢控官始終堅守崗位,按法理及證據行事;可以想像得到,如果因為外國勢力干預而香港法官就退縮,那麼破壞社會安寧、危害國家安全的政客就會逍遙法外,到頭來,就是香港動盪不絕,社會以至廣大市民的福祉也受到影響。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在2024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上曾提到,法官在主持法治公義時,必須在不受干擾或非正當壓力下處理案件,若他們在履行職務時遭受制裁或報復的威脅,將會與法治背道而馳,這是絕對不能接受的。把張舉能的言論放到今日,外國勢力直到今日,依然想干預黎智英案,依然想為反對派政客撐腰而干預法治,一樣絕對不能接受,香港特區的法官,會繼續謹守崗位,守護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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