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點新聞報道】2019年12月修例風波期間,一名放射治療師在連登討論區留言煽惑他人襲警,受審後被裁定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傷人而導致有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名成立,判囚13個月。他提出定罪上訴許可申請,於今年6月被上訴庭潘敏琦法官即日駁回,並於昨日頒發判詞。
申請人楊尚樺、現年32歲,報稱放射師。他被控於2019年12月5日,在香港意圖使該、或該些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煽惑其他人非法及惡意導致香港警務處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2024年9月被裁定罪成,判囚13個月。
法官認為,楊案發前後亦多次以侮辱性字眼稱呼警員,顯示其言論並非因一時意氣或情緒失控,而具持續性,煽惑意圖明確。法官批評,申請方把留言斬件式或分拆式考慮,卻對其他整體情況置若罔聞的做法,根本不切實際;申請方未能提供合理可爭辯理據,拒批上訴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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