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陳貴春
香港得天獨厚,在「一國兩制」的優勢下,香港法官依法獨立行使司法權,不受任何外部勢力干預,這是港人之福。香港的司法獨立及法治精神亦為國家建設法治強國貢獻力量。
然而,前身為香港律師的任建峰,卻無視司法獨立的可貴,踐踏法治精神。
2023年5月11日,任建峰透過視像連線方式出席美國國會聽證會,請求美國政府對曾經參與國家安全相關案件的香港法官及檢控官實施制裁。
當時身為香港司法人員的一份子,任建峰竟要求外國勢力干預香港司法的獨立運作,嚴重損害香港法治及律師行業的聲譽。更甚者,旨在維護國家安全及保障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已於2020年6月30日實施。任建峰的所作所為,實是無法無天,與其當時為香港律師的身份極不匹配。
根據香港法例《法律執業者條例》(第159章)第10條的規定,律師紀律審裁組有權就律師行為操守進行研訊與調查。律師紀律審裁組完成其研訊及調查後,有權作出其認為適當的命令,包括將律師的姓名從律師登記冊上剔除。
在此背景下,香港律師紀律審裁處獨立評估將任建峰除名是否符合比例性。
客觀而言,任何藉助政治操作干預香港司法,破壞香港法治的行為皆不可取。香港法官不偏不倚、無畏無懼,依法獨立行使司法權,理應不受任何政治干預和外國制裁。任建峰身為香港律師,卻公開呼籲美國政府對曾經參與國家安全相關案件的香港法官和檢控官實施制裁,嚴重破壞律師職業的聲譽,罔顧職業道德操守,與律師應有擔當和責任相違背。
2025年7月22日,香港律師紀律審裁組裁定任建峰的所作所為與律師身份不符,且不當行為屬重大和嚴重,決定將任建峰從香港律師登記冊除名。這個處理方案不但可以維護香港的法治精神,體現律師行業的公信力,亦可挽回香港市民對法律專業的信心。是次裁斷實屬合法、合情、合理。
2025年8月15日,香港律師紀律審裁組書記按照《法律執業者條例》第12條規定,將有關裁斷和命令送交司法常務官存檔。2025年8月22日,政府刊憲,任建峰從香港律師登記名冊除名。
結果是任建峰不再是香港法律界的一份子。香港法律界從此不是他的一部分。德不配位,以此為鑒。
(作者為香港大律師、粵港澳大灣區律師、香港城市大學特邀法律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