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董启真
政府日前刊憲指,高等法院司法常務官已於本月15日發公告,稱律師紀律審裁組於7月22日裁定一宗針對被警方通緝的國安逃犯、前「法政匯思」召集人任建峰的申訴成立,認為其不當行為屬重大和嚴重,即日起從律師登記冊除名。這一決定堅決維護了法律職業的嚴肅性,是對企圖破壞香港法治行為的有力回應,更是維護法律尊嚴的必要之舉。
任建峰究竟做了什麼?2022年至2023年期間,他公開慫恿境外勢力對曾參與國家安全相關案件的香港特區政府官員、司法及檢控人員實施所謂「制裁」。作為法律從業者,該行徑極不負責任,更是極不專業的表現。在香港法律體系中,律師被視為「高等法院人員」(Officer of the Court),不僅是一種執業資格,還承載着捍衛法治的職責。但任建峰卻完全背道而馳,公然「引狼入室」,妄圖串通外國勢力以政治施壓手段阻撓特區行政和司法機關依法維護國安,嚴重違背了職業操守和法治精神。
從向外力乞求對港「制裁」到多次唱衰特區法治,任建峰給香港律師行業整體形象造成了不小的負面影響。律師的公信力源自公眾對法治的信任,而後者建基於每一名法律從業者對法治的尊重與堅守。在外部勢力煽動下,任建峰的行為很可能會誤導部分不明真相的人士,使其對香港法律體系乃至法治「金漆招牌」產生懷疑。更有甚者,他「律師不守法」的做法可能被一些市民、投資者及律師行業潛在的客戶誤讀為香港律師行業的普遍現象,進而動搖行業發展根基。
律師行業的健康發展離不開社會穩定和經濟繁榮作支撐。回望2019年「修例風波」,法院運作受阻、市場持續低迷,大量律師事務所生意慘淡,許多律師面臨「手停口停」的窘境。所幸隨着香港國安法頒布實施,「黑暴」迅速平息,社會秩序得以恢復,市場與民心回穩,為律師行業重塑了良好的發展環境。
然而,任建峰似乎仍見不得香港好,一再勾連外部勢力干預破壞特區法治,貽害頗深。因此,今次將其除名合法、合情、合理,這不只是對他個人不當行為的應有懲處,更可稱律師隊伍的一次「排毒」行動。透過清除行業害群之馬,捍衛了法治的純潔與權威,也向全社會傳遞了明確信號:任何企圖破壞香港法治的行徑,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作者為法律專業協進會副會長、香港山東社團總會副秘書長、濟南市政協委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