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黎受審|法官:言論自由與鼓吹外國施壓是兩回事

黎智英辯方律師團隊曾被法官批評準備不足。(香港文匯報記者涂穴攝)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被控一項串謀刊印複製煽動刊物罪及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昨日(22日)繼續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進行結案陳詞。辯方在結案陳詞中多次以所謂「言論自由」為黎智英抗辯,聲稱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黎在其訪談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稱自己不能退縮,旨在表達自己會繼續與外國人對話及表達其個人看法。但法官直言,言論自由並非絕對,在全球直播倡議外國施壓干涉香港事務等,不應與兩個老人在飲茶時高談闊論混為一談。 

法律人員提交相關文件上庭。(香港文匯報記者涂穴攝)

本案由3名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昨日上午10時,黎智英在3名懲教人員押解下進入法庭。辯方在結案陳詞中稱,黎智英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已沒有請求「制裁」、封鎖或其他敵對活動。黎智英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與以色列前副總理Natan Sharansky對談時,曾稱「自己不能退縮,如果他退縮,人們也會退縮」,是在表達自己會繼續與外國人對話,以及表達看法,無關實際行動。

警方搜查可疑車輛。(香港文匯報記者涂穴攝)

杜麗冰質疑,黎智英曾在其訪談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稱國家領導人「在消滅香港人」,言論是對中國有敵意,對香港及外界散播恐懼,不僅僅是表達「意見」。

李運騰亦指,有關言論與黎智英有同樣價值觀的人都會聽到,可能會感到害怕。黎智英又曾在節目稱若「大家不改變中國,中國就會改變大家」,這也令人覺得是鼓吹外國透過施壓,改變中國的政治制度,又強調行使言論自由的權利,與倡議外國以施壓促使改變是兩回事。

警方在法院外戒備。(香港文匯報記者鄧偉明攝)

言論自由有限制 西方國家亦如是

杜麗冰強調,言論自由有限制,並非絕對,即使西方國家亦是如此。正如英國和美國早前都拘捕談論巴勒斯坦相關倡議的人,強調涉案有關節目是全球廣播,黎智英的公開言論,與兩個老人飲茶談政治的性質完全不同。

談到黎智英在另一集《Live Chat》節目稱,整個警察部門已經發展到「無法無天」的地步,「他們想拘捕誰,司法系統都允許其拘捕。」辯方稱黎智英只是形容得誇張,但杜麗冰質疑黎智英是否散播恐懼。

(來源:香港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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