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傅健慈
被香港警方懸紅通緝的前「法政匯思」召集人、律師任建峰被依法吊銷執業資格。香港特區政府今天(22日)刊憲公布,高等法院司法常務官鄺卓宏8月15日宣布,律師紀律審裁組已於7月22日裁定對任建峰作為答辯人的一項申訴證明屬實,指任建峰請求美國政府,對參與香港國安或政治案件的法官或檢控官實施制裁,其行為與律師身份不符等,裁定針對其申訴證明屬實,下令將任建峰從律師登記冊上除名,以及在28天內支付合共816600港元的事務費用等。
事實證明,任建峰於2023年5月11日透過視像連線方式出席美國國會的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聽證會,並在會上表示自己是香港律師,在此司法管轄區執業,請求美國政府對曾參與國家安全、政治相關案件的香港法官、檢控官實施「制裁」。
香港《法律執業者條例》及相關規例明確規定,律師作為法律執業者,必須恪守專業操守,維護法治尊嚴。任建峰的行為已明顯違反《香港律師會專業操守指引》中關於「維護法治」「避免損害行業聲譽」等核心義務。他以律師身份參與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不僅背離了法律人的職業倫理,更觸碰了法律職業的紅線。
任建峰罔顧事實和法律、違背律師執業操守的行徑,令人不齒。律師紀律審裁組指,任建峰的行為與律師身份不符,並違反普通法,因而損害了其誠信、信譽及行業的聲譽,認為其不當行為屬重大和嚴重,故作出命令,包括將任建峰「釘牌」。律師紀律審裁組基於客觀事實、嚴格按照機制,依法作出裁決,合法合理合規,是維護香港法治精神和法治尊嚴之舉,值得社會各界支持。
任何干預香港司法獨立、違反律師職業操守的言行,必將受到嚴懲。今次裁決的深遠意義在於,重申香港司法制度的獨立性與權威性。香港法院與律師自律機構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不受任何外部因素干擾,正是「一國兩制」下法治精神的最佳體現。裁決向國際社會傳遞明確信息:香港的法律專業始終以最高標準維護法治尊嚴,任何試圖將法律職業政治化、利用專業身份破壞法治的行為都不會被容忍。
(作者為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香港基本法教育協會副會長、北京交通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