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興銀
據點新聞報道,高等法院司法常務官鄺卓宏8月15日宣布,律師紀律審裁組於2025年7月22日裁定對任建峰的一項申訴證明屬實,任建峰的不當行為屬重大和嚴重,將其從律師登記冊上除名。眾所周知,任建峰潛逃離港後,涉嫌多次慫恿外國對香港特區政府官員、司法人員和檢控人員進行「制裁」,他的種種惡行令人不齒,更因為涉嫌觸犯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被列為國安逃犯,除牌理所當然。
任建峰過往有哪些劣跡呢?任建峰此前是香港的執業律師,但多年來積極推動反中亂港活動。任建峰曾擔任香港律師會人權憲制事務委員會委員,是2014年非法「佔中」的激進分子。在2014年8月14日,任建峰發動召開香港律師會特別會員大會,將該會前會長林新強罷免,背後勢力殊不簡單。2015年1月27日,任建峰聯同其他律師成立「法政匯思」,並擔任召集人。該組織自成立開始,被稱為「公民黨B隊」,主要從事亂港活動。2021年8月,警方國安處要求鄒幸彤及支聯會等人提交資料後,鄒頻繁密會各方勢力,包括任建峰等人,策劃攻守同盟及交代「後事」,頑抗到底。
多年來推動亂港活動的任建峰,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亦沒有停手。任建峰於2022年11月及12月,會見外國官員以慫恿外國對香港特區政府官員進行「制裁」。任建峰亦於2023年5月,出席一個外國官方機構舉行的聽證會時,請求外國對香港特區的司法人員和檢控人員進行「制裁」。
任建峰身為執業律師,深知律師要公正客觀地協助法庭處理案件,而他卻公然要求外國對香港的司法人員和檢控人員進行「制裁」,此舉不僅嚴重違反律師職業操守,更是涉嫌觸犯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自知亂港惡行罪孽深重的任建峰,於2022年4月30日潛逃離港,因此裁判官遂簽發手令通緝他歸案。
任建峰潛逃離港後,2023年7月,警方國安處懸紅通緝任建峰、郭榮鏗等8名竄逃海外的亂港人士,並敦促他們回港自首。從2023年7月到2024年12月,警方給予了任建峰等人一年多的時間回港接受執法和司法程序,但任建峰等人沒有珍惜機會,不僅沒有回港自首,反而繼續在澳洲公然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勾當,請求澳洲對中國及香港特區進行「制裁」、封鎖及採取其他敵對行動,並繼續肆意勾結外部勢力包庇其惡行。為強烈打擊有關潛逃行為,保安局局長於2024年12月行使《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所賦予的權力,藉在憲報刊登公告,刊憲指明任建峰等7名潛逃海外,並因涉嫌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而被法院發出拘捕令的人士,並指明針對他們施行的措施。當中,針對通緝犯任建峰施行的措施就包括暫時吊銷律師執業資格。律師會去年底亦證實,任建峰並未持有2024年的執業證書,而他不能繼續成為律師會會員。
之後,律師紀律審裁組在今年7月裁定,在口頭和書面證詞中,任建峰請求美國政府對曾參與國家安全或政治相關案件的香港法官或檢控官實施「制裁」構成作出與律師身份不符的行為,並違反普通法,因而損害了其誠信、其信譽及行業的聲譽。律師紀律審裁組認為,任建峰的不當行為屬重大和嚴重,故作出命令,將答辯人任建峰從律師登記冊上除名。高等法院司法常務官鄺卓宏之後宣布,律師紀律審裁組於2025年7月22日裁定對任建峰的一項申訴證明屬實,任建峰的不當行為屬重大和嚴重,將其從律師登記冊上除名。上述法律程序顯示,針對任建峰的不當行為,香港法院及律師紀律審裁組是嚴格依照相關的法律法規,基於客觀事實、嚴格按照機制作出的裁決,合法合理合規。
事實上,任建峰潛逃離港後,主要從事的都是亂港的政治活動,嚴重背離了律師的職業操守。試問,哪個國家和地區會容許執業律師天天請求外國「制裁」自己國家或地區的法官或檢控官?任建峰的所作所為嚴重背離了律師的職業操守,嚴重違反了相關的規範,被除名實屬理所當然。
香港是法治社會,將存在不當行為的任建峰從律師登記冊上除名,亦是在維護香港的法治精神和法治尊嚴。任建峰被從律師登記冊上除名後,接下來還要就其嚴重危害國家安全、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的罪行,接受法律的追究和嚴懲。
近期更傳出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而竄逃海外的通緝犯許智峯和鍾翰林分別獲澳洲和英國提供庇護,澳英兩國的包庇行為等同是讓亂港分子不需為其違法行為承擔法律後果,等同給予其犯法的特權。澳英的所作所為,是徹徹底底地踐踏法治原則和違反法治精神,絕不利於香港特區和兩地政府的關係。特區政府發表聲明嚴正強調,對許智峯、鍾翰林等危害國安人士的犯罪行為絕不姑息,一定追究到底。此舉亦證明了,任何借政治操弄干預香港司法、破壞香港法治的圖謀,也都注定要失敗。等待任建峰、許智峯和鍾翰林等亂港分子的,注定是法律的追究和嚴懲!
還在執迷不悟的「黃絲」,要擦亮眼睛、認清形勢了,停止操弄反中亂港的議題,停止「軟對抗」,因為撐「暴」播「獨」從來沒有好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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