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點新聞報道】檢討政府採購機制專責小組今日(21日)舉行首次會議,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常任秘書長(庫務)黎志華和政府物流服務署署長陳嘉信在會議後會見傳媒。陳嘉信表示,今次涉嫌詐騙案件凸顯了全面審視及完善政府採購機制的需要。物流署將全力配合審計署及專責小組,盡快完成檢討並落實建議,明白今次事件引起社會對政府採購制度的關注及相關人員對飲用水安全的疑慮,承認物流署在程序上確有不足,謹此向公眾致歉。
陳嘉信表示,物流署將全力配合專責小組,審視現行政府採購機制,並在檢討完成後盡快落實相關建議,以完善採購機制。今次事件顯示,現行採購機制在防範蓄意詐騙的投標者方面存在不足。初步了解,涉嫌詐騙的公司可能通過不正當手段取得部分真實文件,亦或提交偽造文件,以符合招標要求。這導致物流署人員在審查文件時,未能及時發現潛在的造假問題。因此,在今次檢討中,會特別關注如何協助人員提高警惕,防止類似詐騙情況再次發生。
陳嘉信稱,過去數天,此事件每日均有新進展,物流署人員忙於處理相關善後工作,包括協助警方及其他執法部門調查、回應傳媒查詢,以及處理因終止合同的善後安排。例如,需為港島區及部分離島區的政府辦事處安排新供應商提供飲用水,並聯繫其他政府部門,終止與該公司及其相關負責人有關的合同。
陳嘉信指出,他於周二與審計署人員舉行了詳細會議,介紹物流署現行採購機制,協助審計署審視機制並加快完成相關工作。他稱,留意到昨日有新聞報道提及審計署2012年的報告,當中指出物流署在採購樽裝飲用水時曾提出三項加強質量保證的措施。他強調,這些措施已全面落實並作出多項優化,包括:現行招標條款規定,若投標者在截標前36個月內,曾在其他政府合同中發生重大違約,其標書將被取消資格;現行合同條款明確要求樽裝飲用水供應商提交令當局滿意的應變計劃;同時現行合同條款要求供應商每兩個月提交由獨立認可實驗室發出的水質測試報告。
(點新聞記者陳風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