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結案陳詞|辯方爭拗煽動刊物不具煽動意圖 遭法官多番質疑

黎智英案今日進入第三日結案陳詞。(點新聞記者王俊傑攝)

【點新聞報道】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被控一項串謀刊印複製煽動刊物罪及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今日(20日)進入第三日結案陳詞。下午開庭前,黎智英面露笑容,不時向旁聽人士揮手,合上雙手致意,又和律師團隊交談,14時32分開庭。

控方代表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指出,從對話紀錄中可見,黎智英閱讀袁弓夷父女以影片形式製作的信件,又感謝袁彌明幫忙,希望美國總統特朗普能見到該信件。提及Mark Simon,控方續指,對方通知黎智英已安排白宮會面,當中包括與時任總統國家安全事務助理博爾頓見面,促請美國「支援」香港。

辯方陳詞時強調,捍衛民主自由和基本人權是沒有錯的,尤其是就一條關乎香港許多市民生活的法律表達意見,被告是寄望透過「內外壓力」促成政權考慮其意見。法官杜麗冰認為,辯方提及的概括性說法是沒有錯的,但控方現正質疑被告做法損害國家利益,因此,重點在於手法。法官李運騰亦提及,被告的行為不局限於批評性意見,而是需要思考被告的言行是否具有煽動意圖。

隨後,辯方在庭上引用一篇涉及號召市民反對法例的報道,此前遭控方質疑具煽動意圖,但辯方認為內容普遍屬事實性敘述,引用不同人士意見,黎智英僅就港人關心的公共議題發聲。李運騰反問,控方提出161篇煽動刊物的內容,辯方質疑的只是其中一篇文章,不同內容之間自然有分激進與溫和高低,「如果161篇與該篇相同,當然是控方有問題,但目前似乎沒有。」

辯方又引用《蘋果日報》其中一篇頭版報道,標題寫道中到「特朗普撤港特殊地位」,文章重點講述不同人士的擔憂,認為不構成控方所說的具煽動意圖指控,「這又是161篇的其中一篇」。法官李素蘭認為,辯方在結案陳詞的過程,質疑煽動刊物內容的正當性,卻沒有提交相關文件供法官查閱,認為辯方律師團隊應該提供相關文件,尤其是現在討論的內容需要在中英文之間不斷轉換,辯方承認準備不周。

辯方再度引用煽動刊物中其中一篇蘋果日報頭版報道,標題寫道中到「港人雨中痛別 『我哋撐蘋果』」,文章邀請鍾劍華等人表達意見,表達不捨之情,不贊同控方所指帶有煽動意圖,並指剛剛展示的3份內容顯然是有問題,批評控方的161份煽動刊物是對被告行為的過度反應。李運騰表示,明白辯方提及的3個事例,但該161份煽動刊物只是部分證據,法官會全面考慮所有證據,衡量被告是否帶有煽動意圖。李運騰稱,那些登出的文章可以是犯罪意圖的結果,但現在有很多證據,例如數以千計的WhatsApp訊息需要考慮。

辯方重申,現正討論的是一份報紙,數量是很重要,越少相關問題文章的數量,自然越少煽動成分。杜麗冰反駁指,這只是其中三份報道,法庭無需認同控方提交的161篇文章全部屬於煽動刊物,可以選當中合適的數目,如80篇,所以數量並不重要。杜麗冰質疑,這類論點根本站不住腳(Pointless)。

隨後,辯方解釋,這是因為控方指根據協議會使用《蘋果日報》作為宣傳平台。杜麗冰指,涉及串謀的罪行不一定僅以文章方式。控方代表周天行澄清,相關指控並不局限於文章。

杜麗冰續指,控方清晰說明,該161篇文章只是例子,沒有表明這些內容等同具有煽動性質,辯方沒必要爭拗數目多少。李運騰再強調,法庭要處理串謀等指控,現在不單只有161篇文章的例子,還有400條Twitter推文和大量即時對話內容,這些都應考慮。

(點新聞記者王俊傑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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